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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通过2016年12月8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严格实施立法保护,这一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条例》明确了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政府和部门职能,并根据全省现有森林资源状况和生态建设实际,明确了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