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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3月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和技监局标发[1996]244号文的规定,代局(标准化司)受理行业标准备案工作.这是一项政府工作职能的转移,工作中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履行相关的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