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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8小时”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款,外界一直在争论不休,在实际操作中各种纠纷不断发生。“48小时”成了隔绝情与理的一道屏障。深圳市龙岗区39岁的童先生没有想到,与自己同在制鞋厂上班的妻子会突然倒在工作岗位上就再也没有醒来;更没想到的是,因坚持抢救到最后一刻而超过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抢救时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视同工伤的行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