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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的价值目标是教育督导主客体按照一定的教育法规法令反映价值观念确认的。教育督导的价值目标具有方向性和导向功能、原则性和激励功能、教育性和改进功能。价值目标系统所涵盖的内容主要有价值、目标和指标体系三个方面。因此,在教育督导的实际工作中,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督导双方共同制定督导方案,二是被督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督导过程,三是督导双方确认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