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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辽宁省颁奖大会暨辽宁省少数民族企业家表彰大会于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二日在沈阳召开。 省政府、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委员会、省政协民族法制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厅、省民委等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国家民秀发来了贺电。表彰大会由省民委主任于永祥同志主持。会上,省政府代国家民委向4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43位先进个人颁奖,并对20位少数民族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同时受表彰的还有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致公党、中国民主建国会评出的两个先进集体和3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