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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俄罗斯行政法理论基础由传统的“管理论”转换为“控权—平衡论”。影响俄罗斯行政法理论基础转换的原因之一在于其政权更迭和政体变革。俄罗斯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国家”、由“议行合一”制转换为“三权分立”制,对俄罗斯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体系、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等均产生重要影响,井最终促成俄罗斯行政法理论基础“控权—平衡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