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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我妻子于1998年经他人介绍相识,于1999年结婚后,我们一起到北京打工。2001年,由于我妻子怀孕,她一人回到河北老家,我自己留在北京打工。2003年,我从北京打工的同乡那里得知,我妻子又另有新欢并与其同居。听到这个消息,我气愤极了。后来,我通过我的朋友,录下了我妻子和他人同居的证据。请问,我凭此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我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