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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rn合肥市 2000年4月28日,市墙改领导小组、市建委联合发文(合墙[2000]8号),规定“市建筑工程的承重结构,从2000年10月1日起,市城区内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0.000线以上不准使用实心黏土砖;三县县城及开发区从2001年10月1日起新建房屋建筑工程±0.000线以上不准使用实心黏土砖;全市其他建制镇建筑因地制宜逐步不用实心黏土砖,建制镇建筑工程±0.000线以上实心黏土砖截止使用期限最迟到2003年底.”“所有围墙和临时建筑从2000年4月28日起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