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度过 很好的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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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一湛,本名袁千益。喜好热闹且有趣的人和事,哪儿有好玩儿的就往哪儿蹿,日常为“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美好日子而努力奋斗。
  人人都道少年好,我道少年皆是宝。
  万花丛中过,我独爱这几位少年。
  “鄙人不在江湖,可江湖总有鄙人的传说。”
  我是袁一湛,擁最飒的少年,写最野的行文,欧耶!
  小美就住在我隔壁小区。
  打我尚在小豆丁时期,我就知道我俩的父母很聊得来,就连饭后散步偶然遇到,他们都能对着膝盖在风中唠个没完。
  那时我黑如泥炭,就是把锅底用力一刮刮出来的颜色;而小美肤如凝脂,一双手哦,往太阳底下一照,跟玉一样透。
  我小时候矫情,是个一感到委屈就皱巴的丑娃娃。每回当长辈们拿我和小美比上那么一比的时候,都会猛地一跺脚,狠狠地亮出清脆嗓子号啕。
  我俩不是没被比过身高,弱小无助地被四双手按在一起,脚跟贴脚跟,头靠着头量。我吃得多,发育得也早,早些年总是独占鳌头。每回量完都会故作谦虚地一笑,好把洁白的牙齿挂在黝黑的表皮上,为黑人牙膏作最好的代言。
  可后来小美疯长,我天天锻炼依旧是双短腿,到初中时,已然比人家落下了整整一个半的头。我慢慢变白,可依旧不顾外在,把毛笔当簪子用,拧巴拧巴就支着上学。
  那时家里日子很苦,父母双双失业,前路迷茫。老妈一到黄昏就骑着三轮去街上摆摊卖东西。我努力学习,在700人的年段里能考前15,做完作业就跑去帮忙算账,就着路灯数今天赚了几块钱。
  小美和父母依旧老习惯,饭后散散步,回家路上刚好遇到在收摊的老妈。五双眼睛一对上,心里像漫过长江水,是带了点儿苦的涩。
  后来班里转来个别校的男生小八,很不服管教,顶撞老师,跟着高年级的小混混扎堆玩儿。
  我是背书小组长,有回晚自习结束,催他背书催得多了,那厮竟握着拳头作势要打我。
  我个泰迪脾气,一个猛子就把他桌子给掀了,掀完后发现后颈一阵风,抬头一看,小美把他人掀了个四仰八叉。
  一片抽气声里,小美就站在黑板报底下朝我眨眼,一脸乖巧。
  我愣愣地看着对面一串白牙,突然觉得心情很好。
  再后来剧情特别狗血,那男生气不过,第二天放学时跑去告诉了高年级的混混头子。
  混混头子“哼哧哼哧”地从下边楼梯领着小弟上来堵我。
  我一看,乐了。
  嘿!
  这不是我家小区边上那位卖棒冰阿姨的小胖儿子嘛!
  每年暑假,我都顶着个迅猛烈日到她那儿买“大脚板”和“小布丁”。阿姨忙着和一群女人打麻将,就招呼这小胖儿子来给我憨憨地收钱……
  小八没眼力见,从小弟群里钻出来指着我和小美喊:“老大,就他俩!”
  那头儿眨着双豆芽眼瞅我,一张戾气横生的脸软成果冻,浮出三分尴尬。
  我瞧着场面有点儿冷,就和他打招呼:“嘿嘿真巧!”
  小胖儿子猩猩挠脸,憨憨一笑:“真巧,真巧!”
  小美在一旁眯着眼睛笑。
  留下小八蒙蒙地摇头晃脑。
  初三毕业后,家里条件慢慢起色,我不用再就着路灯数钱了,转身背着书包和小美上了不同的高中。
  日子依旧翻来覆去地走,有甜的也有苦的。和小美陆陆续续写了约莫两年半的信,内容无非是这个老师好,那个同学坏。
  信里,夹过4月的樱花,也有,10月的金桂,那些飘在空气里的香,都在为我的日子保驾护航。
  编辑/王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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