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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文化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适逢促进民族文化发展繁荣的大好机遇,笔者通过对我国民族文化当下所处的文态环境进行分析,提出对民族文化进行发展性重构,并借助传统经典理论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进行理论建构,以期对当代语境下我国民族文化工作提供具备一定指导意义的理论探讨。
〔关键词〕民族文化;文化变迁;文化重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重构代理人
〔中图分类号〕C9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1-0202-05
①本文中的“民族文化”指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
〔作者简介〕喇明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民族与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四川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71。
我国56个民族的文化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了绚丽多姿的中华民族文化。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长期相对滞后,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各民族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抓住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发展性重构方式建设既保持各民族文化特质、又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总体价值取向的当代民族文化,①对于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综合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提出当代语境下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命题,并对其进行理论建构。
一、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命题的提出
在当代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冲击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上相对封闭的文态环境正被逐渐打破,随着“十二五”各项战略措施的推进,这种态势还将不断发展,同时,包括民族文化在内的文化发展繁荣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命运正处于一个历史关键点。民族文化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进行调适才能获得良性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能够适应文化发展的民族文化保护方式,由此提出了从文化发展视角思考民族文化保护理论的新要求。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应当如何面对文化的当代变迁,如何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发展繁荣,这已经成为当前民族文化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民族文化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变迁是文化的基本属性,文化变迁是永恒的、绝对的。文化是由人所创造的,其产生、存在和变迁皆有特定的环境和理由,如果其存在的环境和理由改变或消失,文化亦将随之发生改变或消失。民族文化无法超然于人类文化的这一历史规律。
常态下的民族文化变迁较为缓慢,而在当代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广袤的民族地区传统上相对封闭的文态环境被打破,民族文化面临巨大冲击。“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的交通条件将进一步改善,现代化建设必将进一步加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追求舒适的现代生活方式是少数民族同胞的根本权益,也是绝大多数民众必然的文化选择,各民族传统文化必将进一步受到冲击,民族文化将无可避免地面临历史性的变化,民族文化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民族文化发展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文化的根本意义与生命活力在于创新和发展。优秀的文化传统需要得到传承与弘扬,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文化则应当抛弃或加以改变,同时不断创造新的时代文化,使民族的文化能够得到健康发展、保持活力。当今世界正处于文化不断创新的时代,文化多元化与文化融合相伴而行,文化竞争与文化同化日益加剧,如何在文化竞争中赢得话语权、在文化同化中保持自己的文化特质,已经成为当下各种文化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我国的民族文化更是如此。文化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凸显,文化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国家战略,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各民族的文化发展。
①目前国内对文化重构概念引用最多的是罗康隆教授提出的“将其中有用的内容有机地置入固有文化之中,导致了该种文化的结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这种文化适应性更替就是我们说的文化重构”。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相关研究还对文化重构的基础、动力、形式、机理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参见罗康隆《族际关系论》,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年。
(三)发展性重构是我国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文化变迁是不可回避的必然趋势,如何变迁却是可以选择的,变迁的主动权是可以把握的。纵观人类文化发展史,文化变迁包括无意识变迁与有意识变迁。在文态环境发生变化时,文化的无意识变迁往往导致文化的灭失,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对传统文化进行调适,原有文化才能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世界上富有生机活力的文化无不是在历史沉淀的基础上不断赋予时代内涵,适应当下的文态环境,不断发展的结果,传统文化的当下重构一直是客观的文化实践。
我国的民族文化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传承、弘扬与发展的目标,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变化进行文化调适,增强民族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通过把握文化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把握文化变迁的主动权,积极引导文化变迁,积极引导我国民族文化在变化发展过程中传承优秀文化因子,选择性地进行文化创新,采借及整合其他文化的优秀文化因素,促进优秀文化传统在文化发展中得到有效传承,在保持民族文化特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革新与重组,实现民族文化新的文态平衡并发展成为新的文化传统。这种发展性重构,无疑是我国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建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所涉及的相关理论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一)“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概念界定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是在“文化重构”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文化重构属于文化变迁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关于文化重构没有统一的定义,相关研究在涉及文化重构概念时,有些将文化变迁与文化重构混用,凡是文化变迁就等同于文化重构;有些则认为文化的功能、结构、运动发生重组与革新才能称之为文化重构;也有学者认为文化重构是在有意识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文化的重组与革新。① 本文在分析其他学者对文化重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考,将“文化重构”概念界定为:在原有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冲击时,为增强文化在当下的适应性,通过有意识地指导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在不改变主体文化的基本规范和取向的前提下,使原有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导致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发生适应性改变,这种对原有文化进行的革新与重组就是文化重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是对“文化重构”概念的发展,其指向为民族文化,强调文化重构中的发展特性。本文将“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在“文化重构”的基础上界定为:在原有民族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冲击时,为增强民族文化在当下的适应性,通过有意识地指导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民族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在不改变民族文化相对稳定的规范系统的要求下,让原有民族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导致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发生改变,使民族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这种对原有民族文化以文化调适性发展为目的进行的革新与重组就是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
本文定义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主要是对重构结果或者说重构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将文化保护与文化变迁置于同一个变化发展的环境中,通过把握文化变迁的发展趋势,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去引导文化的变化发展,通过积极引导传统文化如何在变化发展过程中传承好优秀文化传统,将文化保护与文化发展融合起来,促进优秀文化传统在文化发展中得到有效传承,同时推动文化发展在传承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互动双赢的一种文化保护理念与模式。
(二)“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解构
在上述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本文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进一步进行理论解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逻辑结构图
(1)重构前提:原有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外力冲击。文化是变迁的,文化的变迁是永恒的、绝对的。在常态下的文化变迁是文化生态熵值的变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和过程,在短期内不会导致文化结构、功能和运动的革新与重组,只有当原有文化的内部场域和外部场域发生巨大变化(例如自然灾害、大规模搬迁等因素导致的社会断裂,现代化、全球化浪潮导致原本处于相对封闭文态的民族文化面临巨大的冲击等等),原有文化受到强力冲击,面临剧烈变迁的可能性,这是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前提。由此,文化重构属于文化变迁的范畴,是文化的非常态变迁,属于文化突变的范畴。
(2)重构类型:文化的有意识变迁。文化变迁分为有意识变迁与无意识变迁。文化的无意识变迁往往容易导致文化的灭失,只有在指导下主动进行的文化的有意识变迁才能实现文化的重新构造。
(3)重构目的:增强原有文化的适应性。斯图尔德等人类学家创立的文化生态学的主体观念认为文化是适应环境的体系。原有文化受到冲击时,其所处的文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有文化只有进行调适,才能获得良性持续的发展,文化重构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文化的这种调适。由此,文化重构源于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的“文化适应”概念。〔1〕民族文化最根本的存在价值在于文化主体在文化网络中与当下环境的协调,而非对文化多样性的责任,同时也只有在各种文化尽可能地实现文化适应,文化多样性才有了现实保障和生命活力。
(4)重构动力: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在原有文化受到冲击时有意识地进行调适,是缘于对原有文化或部分原有文化的认同,认为有其存续发展的必要和价值,这种认同是文化重构的动力,其中来自于文化主体内部的认同是主要动力。在文化重构中如何更有利于原有文化中优秀文化因子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这就需要文化重构在文化自觉的状态下进行。
(5)重构途径: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与整合。文化重构不是对各种文化要素的简单大组合,而是在文化自觉状态下,通过对文化变迁进行有意识的指导,对原有文化进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
(6)重构性质:文化功能、结构和运动的革新。经过文化重构,使原有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不仅是文化组成要素的熵变,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有文化实现嬗变。
(7)重构结果(目标):主体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通过有意识指导下的文化再生产,创新和整合是有限度、有条件、有原则的,新文化元素真正被吸收下来稳定地进入该种文化体系的部分是有限的, 重构后的文化保存了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质,主体文化相对稳定的规范系统没有受到破坏,这是文化重构的阈值,区别于文化同化的重要指标。虽然原有文化的功能、结构和运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文化体系实现革新,但原有文化中优秀的核心的文化因子被保护、传承下来,主体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
(三)基于“文化变迁策略”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策略解析
通过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解构可以看出,民族文化要实现发展性重构的目标,达到文化适应的目的,关键在于如何在有意识指导下进行文化再生产,也即对文化重构策略的选择。杰若德与罗伯特在《有计划变迁的策略》中将指导变迁分为个体、中介、宏观三个层面,划分短期与长期两个时段,强制、劝说与教育三种方式,提出变迁代理人的概念,提出指导变迁通过变迁代理人——领导者与支持者进行组织来实现。〔2〕根据杰若德与罗伯特提出的变迁策略,结合我国民族地区文化保护的实际,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具体策略进行如下解析:
1.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具有长效的宏观层面的强制保障。我国目前已有许多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汶川地震后针对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条例、方案,为羌族文化重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我国现有的关于民族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未能充分考虑我国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特性以及当下的特点和突出矛盾,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完善。民族文化发展重构在宏观目标层面上,主要通过调整、完善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性重构创造适宜的宏观环境。
〔关键词〕民族文化;文化变迁;文化重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重构代理人
〔中图分类号〕C9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1-0202-05
①本文中的“民族文化”指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
〔作者简介〕喇明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民族与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四川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71。
我国56个民族的文化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了绚丽多姿的中华民族文化。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长期相对滞后,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各民族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抓住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发展性重构方式建设既保持各民族文化特质、又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总体价值取向的当代民族文化,①对于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综合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提出当代语境下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命题,并对其进行理论建构。
一、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命题的提出
在当代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冲击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上相对封闭的文态环境正被逐渐打破,随着“十二五”各项战略措施的推进,这种态势还将不断发展,同时,包括民族文化在内的文化发展繁荣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命运正处于一个历史关键点。民族文化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进行调适才能获得良性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能够适应文化发展的民族文化保护方式,由此提出了从文化发展视角思考民族文化保护理论的新要求。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应当如何面对文化的当代变迁,如何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发展繁荣,这已经成为当前民族文化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民族文化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变迁是文化的基本属性,文化变迁是永恒的、绝对的。文化是由人所创造的,其产生、存在和变迁皆有特定的环境和理由,如果其存在的环境和理由改变或消失,文化亦将随之发生改变或消失。民族文化无法超然于人类文化的这一历史规律。
常态下的民族文化变迁较为缓慢,而在当代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广袤的民族地区传统上相对封闭的文态环境被打破,民族文化面临巨大冲击。“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的交通条件将进一步改善,现代化建设必将进一步加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追求舒适的现代生活方式是少数民族同胞的根本权益,也是绝大多数民众必然的文化选择,各民族传统文化必将进一步受到冲击,民族文化将无可避免地面临历史性的变化,民族文化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民族文化发展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文化的根本意义与生命活力在于创新和发展。优秀的文化传统需要得到传承与弘扬,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文化则应当抛弃或加以改变,同时不断创造新的时代文化,使民族的文化能够得到健康发展、保持活力。当今世界正处于文化不断创新的时代,文化多元化与文化融合相伴而行,文化竞争与文化同化日益加剧,如何在文化竞争中赢得话语权、在文化同化中保持自己的文化特质,已经成为当下各种文化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我国的民族文化更是如此。文化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凸显,文化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国家战略,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各民族的文化发展。
①目前国内对文化重构概念引用最多的是罗康隆教授提出的“将其中有用的内容有机地置入固有文化之中,导致了该种文化的结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这种文化适应性更替就是我们说的文化重构”。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相关研究还对文化重构的基础、动力、形式、机理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参见罗康隆《族际关系论》,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年。
(三)发展性重构是我国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文化变迁是不可回避的必然趋势,如何变迁却是可以选择的,变迁的主动权是可以把握的。纵观人类文化发展史,文化变迁包括无意识变迁与有意识变迁。在文态环境发生变化时,文化的无意识变迁往往导致文化的灭失,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对传统文化进行调适,原有文化才能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世界上富有生机活力的文化无不是在历史沉淀的基础上不断赋予时代内涵,适应当下的文态环境,不断发展的结果,传统文化的当下重构一直是客观的文化实践。
我国的民族文化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传承、弘扬与发展的目标,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变化进行文化调适,增强民族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通过把握文化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把握文化变迁的主动权,积极引导文化变迁,积极引导我国民族文化在变化发展过程中传承优秀文化因子,选择性地进行文化创新,采借及整合其他文化的优秀文化因素,促进优秀文化传统在文化发展中得到有效传承,在保持民族文化特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革新与重组,实现民族文化新的文态平衡并发展成为新的文化传统。这种发展性重构,无疑是我国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建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所涉及的相关理论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一)“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概念界定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是在“文化重构”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文化重构属于文化变迁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关于文化重构没有统一的定义,相关研究在涉及文化重构概念时,有些将文化变迁与文化重构混用,凡是文化变迁就等同于文化重构;有些则认为文化的功能、结构、运动发生重组与革新才能称之为文化重构;也有学者认为文化重构是在有意识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文化的重组与革新。① 本文在分析其他学者对文化重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考,将“文化重构”概念界定为:在原有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冲击时,为增强文化在当下的适应性,通过有意识地指导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在不改变主体文化的基本规范和取向的前提下,使原有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导致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发生适应性改变,这种对原有文化进行的革新与重组就是文化重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是对“文化重构”概念的发展,其指向为民族文化,强调文化重构中的发展特性。本文将“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在“文化重构”的基础上界定为:在原有民族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冲击时,为增强民族文化在当下的适应性,通过有意识地指导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民族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在不改变民族文化相对稳定的规范系统的要求下,让原有民族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导致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发生改变,使民族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这种对原有民族文化以文化调适性发展为目的进行的革新与重组就是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
本文定义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主要是对重构结果或者说重构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将文化保护与文化变迁置于同一个变化发展的环境中,通过把握文化变迁的发展趋势,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去引导文化的变化发展,通过积极引导传统文化如何在变化发展过程中传承好优秀文化传统,将文化保护与文化发展融合起来,促进优秀文化传统在文化发展中得到有效传承,同时推动文化发展在传承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互动双赢的一种文化保护理念与模式。
(二)“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解构
在上述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本文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进一步进行理论解构:
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逻辑结构图
(1)重构前提:原有文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外力冲击。文化是变迁的,文化的变迁是永恒的、绝对的。在常态下的文化变迁是文化生态熵值的变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和过程,在短期内不会导致文化结构、功能和运动的革新与重组,只有当原有文化的内部场域和外部场域发生巨大变化(例如自然灾害、大规模搬迁等因素导致的社会断裂,现代化、全球化浪潮导致原本处于相对封闭文态的民族文化面临巨大的冲击等等),原有文化受到强力冲击,面临剧烈变迁的可能性,这是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前提。由此,文化重构属于文化变迁的范畴,是文化的非常态变迁,属于文化突变的范畴。
(2)重构类型:文化的有意识变迁。文化变迁分为有意识变迁与无意识变迁。文化的无意识变迁往往容易导致文化的灭失,只有在指导下主动进行的文化的有意识变迁才能实现文化的重新构造。
(3)重构目的:增强原有文化的适应性。斯图尔德等人类学家创立的文化生态学的主体观念认为文化是适应环境的体系。原有文化受到冲击时,其所处的文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有文化只有进行调适,才能获得良性持续的发展,文化重构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文化的这种调适。由此,文化重构源于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的“文化适应”概念。〔1〕民族文化最根本的存在价值在于文化主体在文化网络中与当下环境的协调,而非对文化多样性的责任,同时也只有在各种文化尽可能地实现文化适应,文化多样性才有了现实保障和生命活力。
(4)重构动力: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在原有文化受到冲击时有意识地进行调适,是缘于对原有文化或部分原有文化的认同,认为有其存续发展的必要和价值,这种认同是文化重构的动力,其中来自于文化主体内部的认同是主要动力。在文化重构中如何更有利于原有文化中优秀文化因子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这就需要文化重构在文化自觉的状态下进行。
(5)重构途径: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与整合。文化重构不是对各种文化要素的简单大组合,而是在文化自觉状态下,通过对文化变迁进行有意识的指导,对原有文化进行再生产,有选择性地对原有文化进行创新、对外来文化因子进行采借和整合。
(6)重构性质:文化功能、结构和运动的革新。经过文化重构,使原有文化发生一系列变化,不仅是文化组成要素的熵变,文化功能、文化结构和文化运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有文化实现嬗变。
(7)重构结果(目标):主体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通过有意识指导下的文化再生产,创新和整合是有限度、有条件、有原则的,新文化元素真正被吸收下来稳定地进入该种文化体系的部分是有限的, 重构后的文化保存了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质,主体文化相对稳定的规范系统没有受到破坏,这是文化重构的阈值,区别于文化同化的重要指标。虽然原有文化的功能、结构和运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文化体系实现革新,但原有文化中优秀的核心的文化因子被保护、传承下来,主体文化形成新的文态平衡,获得发展。
(三)基于“文化变迁策略”的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策略解析
通过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理论解构可以看出,民族文化要实现发展性重构的目标,达到文化适应的目的,关键在于如何在有意识指导下进行文化再生产,也即对文化重构策略的选择。杰若德与罗伯特在《有计划变迁的策略》中将指导变迁分为个体、中介、宏观三个层面,划分短期与长期两个时段,强制、劝说与教育三种方式,提出变迁代理人的概念,提出指导变迁通过变迁代理人——领导者与支持者进行组织来实现。〔2〕根据杰若德与罗伯特提出的变迁策略,结合我国民族地区文化保护的实际,对“民族文化发展性重构”的具体策略进行如下解析:
1.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具有长效的宏观层面的强制保障。我国目前已有许多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汶川地震后针对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条例、方案,为羌族文化重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我国现有的关于民族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未能充分考虑我国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特性以及当下的特点和突出矛盾,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完善。民族文化发展重构在宏观目标层面上,主要通过调整、完善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性重构创造适宜的宏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