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问: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形成新的“党政不分”? 答:《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第七条),并规定“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第四十五条)。同时,《工业企业法》对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明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