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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当今网络文化迅猛发展的一大派生物,在被理性应用时,有利于拓展公民维权空间,强化监督公权,提高反腐功效。但同时,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极易侵害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导致许多完全可以避免的社会悲剧。反思"人肉搜索"的非理性现状,实与我国长期严重缺失公民教育密不可分。要使"人肉搜索"重新回归理性,除应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约束外,也决不可回避重建学校公民教育这一治本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