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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十一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统领,紧紧抓住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两大重点,强化领导、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强力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按照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2006年省里设立了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1亿元,2007年至2012年2亿元,2013年至今1.8亿元,截至2016年全省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0.2亿元。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关于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目前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组织部等60个省直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主任由省农委主任兼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先后建设示范村2000个,重点村8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