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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与英国签订《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议定长沙为通商口岸.由于各方对于条约文本的不同理解,致使英商贝纳赐入城贸易受阻.中英双方围绕开埠过程中城内设立关栈、厘金征收与治外法权等问题,持有不同意见,反复交涉.本文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端方档案,阐述中外各方的观点与矛盾,分析各界对于关栈、厘金、治权的不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