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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与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概念的比较发现,无偿性是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本质特征,其身份的实质是志愿者。这一本质特征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建议以无偿性作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立法规范的出发点与宗旨,在立法实践中可采取免费培训、政府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就业优惠等制度设计,以推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