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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0年3月9日上午,记者与湖南省宁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关人员一起,来到了宁乡县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一间狱室里,春天的一缕阳光透过铁窗流泻进来,与阴森森氛围构成强烈的反差。一位年近六旬的老年人在墙角蜷曲着,突出的前额和眼角上刻满深密的皱纹,那饱经风霜粗糙的脸上,到处有着痛苦的痕迹。他不时地抬起头来,凝望着窗外自由的天空,此时此刻,追悔、怨叹正吞噬着他那颗颤抖的心 旁人告诉我,他就是宁乡县黄村镇“1·10”放火案中,放火烧屋、嫁祸于人的犯罪嫌疑人姜清阳。我和他聊了起来。 “姜清阳,你知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