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两年,东丰县采取有力措施,工商、税务、土地、环保、软环境办、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动作,进一步优化环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县掀起全民创业热潮。去年,东丰县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2008年度吉林省民营经济腾飞竞赛活动先进县”;今年,1~7月,全县民营经济主营发展态势良好。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6亿元,实缴税金1.3亿元,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
——进一步降低门槛,开放市场。对民营企业实行“九放宽”,即放宽市场经营和投资领域的限制,放宽新设立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放宽已设立企业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和出口民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科技型民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登记条件,放宽连锁经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重点行业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
——加强扶持服务,支持做大做强。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参与整体出售。一厂两制、部分租赁、分块改制、民企联合、返租经营等各种改制路子,促进所有制结构优化。规范企业管理,完善改制企业前置审批,简化改制企业登记程序,改进民营企业统计分析方法,支持民营企业实现制度创新,引导民营资本产业投向,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引导民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实行“一条龙”服务,建立民营企业重点帮扶和联络员制度,积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保护。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服务时限。取消了私营企业雇工名册、省份、职业证明和股东履历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证书;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和变更时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名称预先核准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各类企业设立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在3个工作日完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东丰县对涉及民营经济的立项、评估、审核、审批、登记注册等都在政府政务大厅进行。
——创新管理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前置审批,除特殊行业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改为后置审批,按照“一家承办,转告机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办法,各相关部门实行互联审批。改革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属地监管机制,突出重点行业整治,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规范交易和竞争能力。建立信用公示制度,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建立个体工商户、企业电子户籍式经营信用档案。
目前,东丰县私营企业户数达到430户,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94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800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占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71%。培育“吉林省百户提速增效民营企业”3户、“吉林省千户成长型民营企业”14户。
——进一步降低门槛,开放市场。对民营企业实行“九放宽”,即放宽市场经营和投资领域的限制,放宽新设立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放宽已设立企业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和出口民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科技型民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登记条件,放宽连锁经营企业登记条件,放宽重点行业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
——加强扶持服务,支持做大做强。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参与整体出售。一厂两制、部分租赁、分块改制、民企联合、返租经营等各种改制路子,促进所有制结构优化。规范企业管理,完善改制企业前置审批,简化改制企业登记程序,改进民营企业统计分析方法,支持民营企业实现制度创新,引导民营资本产业投向,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引导民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实行“一条龙”服务,建立民营企业重点帮扶和联络员制度,积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保护。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服务时限。取消了私营企业雇工名册、省份、职业证明和股东履历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证书;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和变更时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名称预先核准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各类企业设立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在3个工作日完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东丰县对涉及民营经济的立项、评估、审核、审批、登记注册等都在政府政务大厅进行。
——创新管理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前置审批,除特殊行业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改为后置审批,按照“一家承办,转告机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办法,各相关部门实行互联审批。改革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属地监管机制,突出重点行业整治,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规范交易和竞争能力。建立信用公示制度,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建立个体工商户、企业电子户籍式经营信用档案。
目前,东丰县私营企业户数达到430户,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94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800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占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71%。培育“吉林省百户提速增效民营企业”3户、“吉林省千户成长型民营企业”1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