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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筠在《人民论坛》2011年第10期上载文《警惕基层“法律疫软症”蔓延》认为,法的本质上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然而在农村地区的现实生活中,法律在某些领域发挥不了其应有的功效,相对于城市地区,当前农村地区的“法律疲软症”有不断恶化之势,表现为规制乏力、“水土不服”以及“法不责众”等症状。“法律疲软症”根源于中国某些制度的缺陷,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