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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粤府令第202号)规定,经广东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盐酸聚六亚甲基胍在防治柑桔酸腐病上的应用及其保鲜剂”等15项专利第三届广东专利金奖,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授予“全灵芝孢子油的制备方法”等55项专利第三届广东专利优秀奖,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授予夏树强等10位发明人第三届广东发明人奖,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