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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语文的教学核心价值就是使学生获得言语的智慧并能加以迁移运用──简单说,就是获得语言表达的方法和艺术。概括来说,就是通过文本的语言文字,理解文本的言语内容,掌握文本语言文字的表达方法与感悟,言语的智慧不是直露的,而是隐含在课文之中的。这就要求语文教师从课文中去挖掘,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学习发展的可能性进行选择、取舍、整合,并精心设计文本的核心价值取向,让学生在语言实践中获得整体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