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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改制后企业中国有股权代表的产生不规范,出资人代表不能有效行使职责、董事会组成及运作不规范、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协调配合困难等.文章分析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前提,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切实联系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