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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邮电部决定降低放开经营电信业务中的部分租用电路资费标准。两部委通知主要内容是:一、降低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的资费标准。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初装费一律按当地企业用户电话初装费标准执行;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用于无线电寻呼、450M和880M集群电话的月租费降为1000元;用于计针机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可视图文的月租费降为600元;用于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的月租费降为600元。上述资费标准降价幅度达百分之六十五左右。二、降低租用国际及港、澳、台电路资费标准。租用国际电路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