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0年7月出生的宁国市女孩徐某.中专毕业后不谋正当职业,却当上了小偷,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间,在宣城和宁国两地市区的服装店以买衣服、试衣服为借口,趁店主不备,多次盗窃店内财物.共计盗窃财物价值10390元。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以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