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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5年联合国提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主张以来,社会性别成了公共政策的一种基本考虑点,社会性别敏感性分析也成了公共政策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以前人们将实现男女平等的努力方向集中在正式的权利领域(如法律、政治权利)而言,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提出是一个长足的进步,它不仅扩大了男女平等的范围,将其扩充到所有的政策领域,而且为通过政策来实现性别平等提供了一种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