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5月29日,国家经贸委发布2002年第34号《公告》,《公告》称,根据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要求,2002年年底前将停止生产热轧硅钢片。《公告》指出,为认真执行《目录》,2003年3月底以前,机电产品生产单位不再使用热轧硅钢片作为原材料;2003年6月底以前,各类企业不再销售和采购含有热轧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