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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合同法没有区别民事委托合同与商事委托合同,而统一赋予两者任意解除权,导致实践中商事委托合同因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而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对赋予商事委托合同提出质疑,并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之法理,委托合同之发展演变,商事委托合同之博弈性,商事委托合同之经济性以及商事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行使与权利滥用等诸多角度论述了赋予商事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