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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用“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概括了民主对社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同时,对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提出了设想和要求。正确理解和贯彻十七大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离不开人们对民主的作用和基本要求的正确认识。
一、民主的作用
民主的作用概括起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民主可以形成一个心平气顺的社会氛围。因为通过民主的方式,可以让每一个“利益相关者”或关注某一公共行为的社会成员都有一个发表自己意见和见解的机会,形成一种畅所欲言的局面。无论是政治学还是心理学都已证明,只有在一个畅所欲言的环境下,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心平气顺。因为,通过畅所欲言,利益相关者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了解自己原有的利益诉求与他人的差距与矛盾,最终确定自己的利益追求的目标;即使与某一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社会成员,也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价值。
二是民主是造成一个人人负责、促使领导者和管理者不敢懈怠、不敢为所欲为的政治局面的保证。1945年7月初,黄炎培在访问延安时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了的,就是希望找出一条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的回答是坚定的:“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段对话指出了一个取得政权的政党不重蹈历史覆辙、不蜕化变质的根本途径是建设民主政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三是沟通作用。由于不同的人或人群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利益追求不同、知识背景和文化程度不同,对母语掌握的程度不同,对同一问题的理解也会不同,即使是同一个词语也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在许多时候会导致大家在执行同一决策时有方向不同的行动,最终导致组织的执行力下降。为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就需要在决策过程中进行互动甚至互相质疑的沟通,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一种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环境。
四是互补作用。古语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个人看问题在大多数时候总是片面的,“兼听则明”的古训不仅适用于听取利益取向不同的多方意见,也适用于听取利益取向相同的各方意见;即使是一项众望所归的决策,多听各方面的意见也可以避免执行中的片面性。
五是达成妥协,也就是使各方利益尽可能得到合理的满足。多数决定的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导致压制的途径。多数派,即便是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我国,各个阶层、社会团体就其根本利益来说是一致的,但是就眼前利益而言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很不一致。在我国利益分化比较严重的当前,每次决策尽可能照顾到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必要的,必须通过民主途径达成妥协,使每一个群体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可能尊重并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
二、民主的要求或原则
民主的要求或原则是由民主的作用决定的。换句话说,要使民主的形式达到民主的目的、实现以上的功能就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或充分表达诉求和尊重他人的原则,这是民主的灵魂和精髓。每一个相关人员,不管他属于多数阵营,还是少数阵营,或者他只代表他自己,他在人格上和权利上与他人是平等的,他有权利充分表达对某一议题特别是与他有直接利益关系议题的意见,也应该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并站在对方立场作换位思考。十七大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产生人大代表就是体现了民主的平等原则。
2、自下而上的原则,这是民主的基础。贯彻这一原则的关键在于议决的议题是怎么产生的。如果议题及其解决方案总是产生于上层甚至最高决策集团,那么与这一原则的要求还是相距甚远。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应该做到绝大部分议题特别是关键议题,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产生,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广泛和健全的基层自治民主为前提。十七大将基层自治民主列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要求将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无疑为当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指出了最重要的任务。
3、广泛参与的原则。议题在自下而上产生过程中,必须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使议题及其价值取向真正代表大多数人利益。要确保自下而上议题的群众性,必须做到相关利益者的广泛参与。例如一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要由大多数村民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决策;一件涉及小区业主利益的事情,应该由绝大多数业主参与等等。
4、意见多元的原则。民主的作用都是以利益多元、意见多元为基本假设的。所谓意见多元,是指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于讨论的议题的解决方案是多元的,也就是可以通过也可以不通过;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的。比如说,要在一个地方建设一个水电工程,大家可以同意,也可以反对;即使同意,在具体方案上也可以有不同意见。
5、多元决定的原则。民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少数服从多数。民主的要义是使每一次表决的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将所有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或观点、现实条件对这些利益诉求可能的满足以及整个组织(或社会)的长远利益等高度整合起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最广泛的利益表达、专家意见、多数人共识及少数人想法(或对少数人的某种补偿)结合起来,使这些意见都能对最终决策发生作用。
6、循序渐进和有条件的原则。民主对于一个现代社会来说确实是个好东西,政治民主是历史的潮流,也是一个国家能够健康发展唯一选择。然而民主不是无条件的,推行民主的时机与速度,选择民主的方式和制度,是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乃至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国民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所以,必须依据这些条件的变化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建设,争取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
7、严格程序的原则。民主的以上原则都要通过程序来体现和保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民主最重要的原则。
所谓严格程序的原则,是指民主政治的运行,必须有预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规则;这种程序和规则,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指导下,根据各种组织的实际制定的,可以是约定俗成,也可以表现为成文的制度;程序和规则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更改;多数人的意志要通过程序,才能得到表现和承认;如果多数人的决策和选择出现错误,也只能通过预定的程序加以改正。程序是民主制的极其重要的内容,是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
作为保障民主顺利、有效运行的程序,其核心是确保相关人员不被胁迫、有平等话语权。因为,如前所述,平等和自愿原则是民主制度的要义所在。民主程序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稳定性和客观性。它要保证对每一个人都有制约和保护作用,也就是说,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地位悬殊的上下级关系,而应是平等的关系。只有这样,程序的实现过程才有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衡和分解作用,从而避免和减少政治权力的随意性、随机性。
我国是一个有数千年集权统治历史的国家,我们党成立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处于战争时期;我们党执政之后,又经历了一段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建设的历史。所以,民主建设会遇到原有体制和人们习惯的阻碍,对民主的作用和原则有一正确的认识,对于减少或克服这些阻碍无疑是有帮助的。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
■ 责任编辑:王亚仑
一、民主的作用
民主的作用概括起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民主可以形成一个心平气顺的社会氛围。因为通过民主的方式,可以让每一个“利益相关者”或关注某一公共行为的社会成员都有一个发表自己意见和见解的机会,形成一种畅所欲言的局面。无论是政治学还是心理学都已证明,只有在一个畅所欲言的环境下,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心平气顺。因为,通过畅所欲言,利益相关者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了解自己原有的利益诉求与他人的差距与矛盾,最终确定自己的利益追求的目标;即使与某一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社会成员,也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价值。
二是民主是造成一个人人负责、促使领导者和管理者不敢懈怠、不敢为所欲为的政治局面的保证。1945年7月初,黄炎培在访问延安时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了的,就是希望找出一条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的回答是坚定的:“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段对话指出了一个取得政权的政党不重蹈历史覆辙、不蜕化变质的根本途径是建设民主政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三是沟通作用。由于不同的人或人群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利益追求不同、知识背景和文化程度不同,对母语掌握的程度不同,对同一问题的理解也会不同,即使是同一个词语也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在许多时候会导致大家在执行同一决策时有方向不同的行动,最终导致组织的执行力下降。为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就需要在决策过程中进行互动甚至互相质疑的沟通,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一种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环境。
四是互补作用。古语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个人看问题在大多数时候总是片面的,“兼听则明”的古训不仅适用于听取利益取向不同的多方意见,也适用于听取利益取向相同的各方意见;即使是一项众望所归的决策,多听各方面的意见也可以避免执行中的片面性。
五是达成妥协,也就是使各方利益尽可能得到合理的满足。多数决定的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导致压制的途径。多数派,即便是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我国,各个阶层、社会团体就其根本利益来说是一致的,但是就眼前利益而言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很不一致。在我国利益分化比较严重的当前,每次决策尽可能照顾到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必要的,必须通过民主途径达成妥协,使每一个群体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可能尊重并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
二、民主的要求或原则
民主的要求或原则是由民主的作用决定的。换句话说,要使民主的形式达到民主的目的、实现以上的功能就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或充分表达诉求和尊重他人的原则,这是民主的灵魂和精髓。每一个相关人员,不管他属于多数阵营,还是少数阵营,或者他只代表他自己,他在人格上和权利上与他人是平等的,他有权利充分表达对某一议题特别是与他有直接利益关系议题的意见,也应该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并站在对方立场作换位思考。十七大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产生人大代表就是体现了民主的平等原则。
2、自下而上的原则,这是民主的基础。贯彻这一原则的关键在于议决的议题是怎么产生的。如果议题及其解决方案总是产生于上层甚至最高决策集团,那么与这一原则的要求还是相距甚远。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应该做到绝大部分议题特别是关键议题,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产生,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广泛和健全的基层自治民主为前提。十七大将基层自治民主列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要求将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无疑为当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指出了最重要的任务。
3、广泛参与的原则。议题在自下而上产生过程中,必须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使议题及其价值取向真正代表大多数人利益。要确保自下而上议题的群众性,必须做到相关利益者的广泛参与。例如一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要由大多数村民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决策;一件涉及小区业主利益的事情,应该由绝大多数业主参与等等。
4、意见多元的原则。民主的作用都是以利益多元、意见多元为基本假设的。所谓意见多元,是指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于讨论的议题的解决方案是多元的,也就是可以通过也可以不通过;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的。比如说,要在一个地方建设一个水电工程,大家可以同意,也可以反对;即使同意,在具体方案上也可以有不同意见。
5、多元决定的原则。民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少数服从多数。民主的要义是使每一次表决的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将所有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或观点、现实条件对这些利益诉求可能的满足以及整个组织(或社会)的长远利益等高度整合起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最广泛的利益表达、专家意见、多数人共识及少数人想法(或对少数人的某种补偿)结合起来,使这些意见都能对最终决策发生作用。
6、循序渐进和有条件的原则。民主对于一个现代社会来说确实是个好东西,政治民主是历史的潮流,也是一个国家能够健康发展唯一选择。然而民主不是无条件的,推行民主的时机与速度,选择民主的方式和制度,是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乃至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国民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所以,必须依据这些条件的变化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建设,争取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
7、严格程序的原则。民主的以上原则都要通过程序来体现和保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民主最重要的原则。
所谓严格程序的原则,是指民主政治的运行,必须有预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规则;这种程序和规则,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指导下,根据各种组织的实际制定的,可以是约定俗成,也可以表现为成文的制度;程序和规则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更改;多数人的意志要通过程序,才能得到表现和承认;如果多数人的决策和选择出现错误,也只能通过预定的程序加以改正。程序是民主制的极其重要的内容,是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
作为保障民主顺利、有效运行的程序,其核心是确保相关人员不被胁迫、有平等话语权。因为,如前所述,平等和自愿原则是民主制度的要义所在。民主程序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稳定性和客观性。它要保证对每一个人都有制约和保护作用,也就是说,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地位悬殊的上下级关系,而应是平等的关系。只有这样,程序的实现过程才有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衡和分解作用,从而避免和减少政治权力的随意性、随机性。
我国是一个有数千年集权统治历史的国家,我们党成立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处于战争时期;我们党执政之后,又经历了一段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建设的历史。所以,民主建设会遇到原有体制和人们习惯的阻碍,对民主的作用和原则有一正确的认识,对于减少或克服这些阻碍无疑是有帮助的。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
■ 责任编辑:王亚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