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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学校,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着力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养成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做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