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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医疗保障制度是最基本、保障范围最广、运行机制最复杂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医疗保险居于主体地位,尤其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状况,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来保障各类不同人群的医疗权益,解决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沿用1952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也于今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建立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联动机制,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及其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等。这些举措都成为大学生及其高校已就业毕业生的“保护伞”。可是,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问题仍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本文所指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指的正是那些尚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刚刚考取其他学校、获得继续深造机会但还未正式入学的高校毕业生。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从以前的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中国的整体就业形势不理想,另一方面,由于大学扩招政策的推行,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对称,再加上有些高校毕业生自身素质不高,最终导致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出现。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处在一个发展尝试阶段,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覆盖面还不完善。对于未找到工作的那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障便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地位。首先,他们已经毕业,就不能再享受国家针对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疾病报销制度;其次,对于那些从外地来寻找就业机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障无处落实,因为各地的医保办只保障有本地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再次,有的大学毕业生父母在事业单位的,本来有针对员工子女的医疗保障政策,但是高校毕业生也已超过“事业单位对员工子女医疗保障持续到十八周岁”的年龄限制。因此,在他们还未找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医疗保障便无处落实。而对于另外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他们刚刚考取了其他学校的更高学位,档案和户口均在一个转接的过程中,他们处在一个“两不管”的空档期——已经从以前所在学校毕业,也未正式被所考取学校接收,因此,他们不在任何一个学校的公费医疗报销制度中,处于一种“无处保身”的状态。
二、解决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必要性
(一)健康风险
疾病是一种特殊的风险,它不仅直接损害人的身体与精神健康,而且极易导致贫困及其他不良后果,是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风险之一。由于疾病危害具有广泛性与不可避免性,医疗保险与其他的社会化医疗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往往刚走出校园或是走出校园不久,他们在长期的学校生活中,养成了晚睡晚起、饮食不规律,上网时间长等不良的生活习惯。正是因为他们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和不良的生活习惯导致其健康状况不理想。再加上他们刚走出校园,一系列问题,包括就业、婚姻,使他们身心皆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因此,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应该得到更多关注。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
由于经济的发展,地区之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医问题便凸显出来。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非从业城镇居民”,但是,大部分高校毕业生不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原因在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而“新农合”虽也涵盖了具有农村户口的大学毕业生,但是,由于跨地区就医的难度,也成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的瓶颈;另外,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只是针对贫困者的大病救助,因此,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保问题便不能很好地解决。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成为造成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健康投资理念比较缺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投资已被很多人提上日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刚走出校园,他们往往对医保制度的认知程度比较低,而且对于自身的健康投资在时间和资本投入上自然力不能及。他们对健康投资理念的缺乏,迫切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
(四)更好地保障人力资本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增长
健康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没有健康就不能或只能较少地创造社会价值。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如果因为健康问题而不能将自己的潜力发挥至最大化,这对社会而言无疑是丧失了更大的“人力资本”。如果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医疗问题能得到解决,就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获得确定的安全感,更好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当中,维持更好的精神状态,获得满意的工作,将所学应用到工作当中,同时,放心大胆地走出家门、走出校门去那些能够实现他们理想的城市,从而促进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五)解决医疗保障问题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
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同于其他的未就业者,他们普遍具有学历高、生活期望值高、比较敏感、缺少挫折教育等群体特征,他们往往还未真正接受社会的历练。在刚刚走出校园的同时,他们有着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展示自我的强烈愿望。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是有差距的,而且这种差距很可能给他们的心理带来消极的影响。如果连他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问题都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他们很可能产生消极的思想,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来打击、报复社会,成为高素质的“危险分子”。因此,切实保障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保问题,能很好地缓解社会矛盾,对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措施
建立健全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这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以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自身保护意识的加强。解决其基本的医疗保障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由原在学校续保
大学生刚走出校门,在各方面问题(例如:工作、住房等)还未落实的情况下,其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由原在学校续保。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一直享受的是国家给予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疾病报销制度。由原在学校续保便于对未就业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学校对他们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他们的医保问题解决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同时,由原在学校承担其医保责任,可不必再为其开辟一个新的医保途径或建立一个新的医保系统,这样,有利于节省医疗保障的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此种途径不适合那些已经离开所读大学所在城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由居住地社会保障事务所接收
高校毕业生在未找到工作的前提下,可考虑由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来承担其医保责任。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应向居住地管理社会保障的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便于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个人帐户。同时,建立医疗保障缴纳联动机制及相应的就医特殊协调机制,方便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近就医。
(三)打破户籍限制,将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到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系统内
市场经济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需要劳动力跨城乡、地区和部门的合理流动,为了解决各地医疗保障水平大相径庭的情况,需要建立全国统一使用的医疗保障个人帐户,这样,当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异地寻找工作或是就业时,亦或是等待继续深造的“灰色时期”,其个人账户里的保险金能随之划拨到其所在地,他们的社会保险信息也能随之转接。
(四)设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救助基金
对于没有缴费能力的高校贫困未就业毕业生,国家和相应的社会团体应设立专门的医疗救助基金,筑牢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底线,使他们在遇到大病大灾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商业医疗保险,开发针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的特殊险种
商业保险是医疗保障系统之外的有效补充。开发适合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特征的特殊险种,进一步提高其对医疗保障需求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同时也能达到商业保险机构和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利益的双赢。形成针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等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多渠道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是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现实需要,疾病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而且可能使他们陷入贫困的境地。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将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提上建设日程,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多层次健康保护屏障。为实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这也是我们关注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医疗保障制度是最基本、保障范围最广、运行机制最复杂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医疗保险居于主体地位,尤其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状况,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来保障各类不同人群的医疗权益,解决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沿用1952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也于今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建立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联动机制,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及其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等。这些举措都成为大学生及其高校已就业毕业生的“保护伞”。可是,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问题仍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本文所指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指的正是那些尚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刚刚考取其他学校、获得继续深造机会但还未正式入学的高校毕业生。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从以前的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中国的整体就业形势不理想,另一方面,由于大学扩招政策的推行,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对称,再加上有些高校毕业生自身素质不高,最终导致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出现。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处在一个发展尝试阶段,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覆盖面还不完善。对于未找到工作的那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障便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地位。首先,他们已经毕业,就不能再享受国家针对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疾病报销制度;其次,对于那些从外地来寻找就业机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障无处落实,因为各地的医保办只保障有本地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再次,有的大学毕业生父母在事业单位的,本来有针对员工子女的医疗保障政策,但是高校毕业生也已超过“事业单位对员工子女医疗保障持续到十八周岁”的年龄限制。因此,在他们还未找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医疗保障便无处落实。而对于另外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他们刚刚考取了其他学校的更高学位,档案和户口均在一个转接的过程中,他们处在一个“两不管”的空档期——已经从以前所在学校毕业,也未正式被所考取学校接收,因此,他们不在任何一个学校的公费医疗报销制度中,处于一种“无处保身”的状态。
二、解决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必要性
(一)健康风险
疾病是一种特殊的风险,它不仅直接损害人的身体与精神健康,而且极易导致贫困及其他不良后果,是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风险之一。由于疾病危害具有广泛性与不可避免性,医疗保险与其他的社会化医疗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往往刚走出校园或是走出校园不久,他们在长期的学校生活中,养成了晚睡晚起、饮食不规律,上网时间长等不良的生活习惯。正是因为他们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和不良的生活习惯导致其健康状况不理想。再加上他们刚走出校园,一系列问题,包括就业、婚姻,使他们身心皆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因此,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应该得到更多关注。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
由于经济的发展,地区之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医问题便凸显出来。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非从业城镇居民”,但是,大部分高校毕业生不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原因在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而“新农合”虽也涵盖了具有农村户口的大学毕业生,但是,由于跨地区就医的难度,也成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的瓶颈;另外,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只是针对贫困者的大病救助,因此,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保问题便不能很好地解决。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成为造成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健康投资理念比较缺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投资已被很多人提上日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刚走出校园,他们往往对医保制度的认知程度比较低,而且对于自身的健康投资在时间和资本投入上自然力不能及。他们对健康投资理念的缺乏,迫切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
(四)更好地保障人力资本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增长
健康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没有健康就不能或只能较少地创造社会价值。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如果因为健康问题而不能将自己的潜力发挥至最大化,这对社会而言无疑是丧失了更大的“人力资本”。如果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医疗问题能得到解决,就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获得确定的安全感,更好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当中,维持更好的精神状态,获得满意的工作,将所学应用到工作当中,同时,放心大胆地走出家门、走出校门去那些能够实现他们理想的城市,从而促进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五)解决医疗保障问题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
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同于其他的未就业者,他们普遍具有学历高、生活期望值高、比较敏感、缺少挫折教育等群体特征,他们往往还未真正接受社会的历练。在刚刚走出校园的同时,他们有着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展示自我的强烈愿望。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是有差距的,而且这种差距很可能给他们的心理带来消极的影响。如果连他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问题都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他们很可能产生消极的思想,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来打击、报复社会,成为高素质的“危险分子”。因此,切实保障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保问题,能很好地缓解社会矛盾,对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措施
建立健全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这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以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自身保护意识的加强。解决其基本的医疗保障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由原在学校续保
大学生刚走出校门,在各方面问题(例如:工作、住房等)还未落实的情况下,其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由原在学校续保。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一直享受的是国家给予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疾病报销制度。由原在学校续保便于对未就业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学校对他们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他们的医保问题解决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同时,由原在学校承担其医保责任,可不必再为其开辟一个新的医保途径或建立一个新的医保系统,这样,有利于节省医疗保障的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此种途径不适合那些已经离开所读大学所在城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由居住地社会保障事务所接收
高校毕业生在未找到工作的前提下,可考虑由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来承担其医保责任。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应向居住地管理社会保障的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便于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个人帐户。同时,建立医疗保障缴纳联动机制及相应的就医特殊协调机制,方便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近就医。
(三)打破户籍限制,将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到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系统内
市场经济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需要劳动力跨城乡、地区和部门的合理流动,为了解决各地医疗保障水平大相径庭的情况,需要建立全国统一使用的医疗保障个人帐户,这样,当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异地寻找工作或是就业时,亦或是等待继续深造的“灰色时期”,其个人账户里的保险金能随之划拨到其所在地,他们的社会保险信息也能随之转接。
(四)设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救助基金
对于没有缴费能力的高校贫困未就业毕业生,国家和相应的社会团体应设立专门的医疗救助基金,筑牢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疗保障底线,使他们在遇到大病大灾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商业医疗保险,开发针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的特殊险种
商业保险是医疗保障系统之外的有效补充。开发适合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特征的特殊险种,进一步提高其对医疗保障需求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同时也能达到商业保险机构和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利益的双赢。形成针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等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多渠道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是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现实需要,疾病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而且可能使他们陷入贫困的境地。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将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提上建设日程,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多层次健康保护屏障。为实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这也是我们关注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