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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15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科院等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十部门共同发布了《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也是首次由国务院的十个部门共同编制和发布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