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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作为城市交通出行的新业态,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缓解出行难和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有诸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信部等七部门正式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12月28日修改了部分条款。《办法》明确了网约车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是各地方人民政府,并且对于不同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留足了政策空间。本文试图通过对现阶段我国网约车监管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政府对网约车行业的有效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