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历史长河中波涛最为汹涌的十六国时期,战争激烈频繁,社会剧烈动荡,政权兴灭无常。然而,只要立国建政,就须设规立范,只要存在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就须有民事活动规则和相关制度。从民事权利主体、所有权、债、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等五个方面可以看出十六国的民事法制状况并认识其特点,从而找寻其在中国古代民事法制发展史上留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