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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散装液体石油、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以下简称《港口储存通则》是根据交通部交科发(1996)209号文下达的1996年交通标准化计划的安排,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公安局、化工部标准所、宁波港务局、南京港务局、山东岚山港务局、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起草的。该标准已于1997年8月29日由交通部科技司组织审查通过,并于1998年11月完成报批。为了较快、较好地贯彻实施本标准,提高散装液体石油。化工产品港口储存的安全性,现就标准的有关问题作一简要说明。一、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