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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结了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及特点,分析了其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对策,以期为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点;问题;对策;广西兴业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20-0276-02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时期,如何组织广大农民抓住机遇,提高组织化程度,是摆在每个农业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近年来,兴业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本文对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遇到的问题及难点进行分析,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进行探讨。
1 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1.1 基本情况
兴业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早出现于21世纪初期,以专业协会为主。如葵阳镇新楼农村经济协会、石南果蔗行业协会、城隍西瓜种植协会等。当时的合作组织由于处于萌芽阶段,数量少、规模小、服务窄、能力弱,主要为农户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近年来,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209家,获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11家,社員达到1.7万余人,联结基地7 000 hm2;其中行业协会48家,专业合作社161家,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服务、加工、运输等各个领域,分布全县各镇。成员收入较未入社农户有大幅增加。按行业划分:种植业104家,占49.8%;养殖业68个,占32.5%;服务及其他37个,占17.7%。
1.2 发展特点
1.2.1 行业分布广泛。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行业,主要有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水稻种植、花卉苗木种植、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种养提供服务等农、林、牧、渔行业。
1.2.2 牵头主体多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主体以农民自发组织为主,领办人身份多样化。该县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主体既有农村能人,又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也有种养大户及农技服务人员或龙头企业带动等。
1.2.3 经营模式多样化。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合作社 农户”型。是供销、农林、科技等部门扶持领办,其特点是利用其信息、管理技术及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培育扶持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兴业县吉禾果业专业合作社、益三农西瓜专业合作社就是属此种类型。二是“合作社 基地 农户”型。由村里经济能人牵头,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优势,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合作社围绕牵头当地主导农业,在信息技术、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为社员提供服务。大平山南洋种养专业合作社属此类型。三是“公司 农户”型。主要由种养业大户牵头组建,特点是合作社由种养业大户发起,依托其丰富的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管理经验、资金等优势对农户进行带动。兴业县蓝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桂皇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沙塘金禾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属此种类型。四是“公司 基地 农户”型。主要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其特点是利用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组织农户按照品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产品以订单形式由龙头企业负责收购,合作社在农户与市场之间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兴业县英丰水稻专业合作社、和丰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富民农联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此种类型。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兴业县通过多种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尊重了农民的选择,符合农村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形成了多种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势态。
2 主要存在的问题
当前,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并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发展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兴业县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突出的问题是规模小,除了少数几个合作组织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外,大部分合作组织属于松散型联合,经济基础薄弱,入会成员少,覆盖面不大,跨行业、跨区域的合作组织几乎没有,带领农民生产经营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合作的优势未能很好地发挥。
2.2 缺乏强有力的扶持引导
当前缺乏政府及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引导,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有的能人及企业负责人对合作组织认识不足,认为搞经济合作组织会影响企业及个人的利益,因此不愿牵头兴办。而部分农民由于缺少宣传引导,体会不到参与合作所带来的好处,也不愿加入合作组织。二是资金扶持较少。合作组织得到政府支持的资金较少,单靠入会农民交的会费,无法完成诸如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政策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到实处。政府虽然已制定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具体职责不分明导致的互相扯皮现象,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困难。
2.3 内部运作不够规范
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着运作不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3 发展思路及对策
3.1 加强培训,规范合作社组织行为
把培训重点放在规范内部组织机构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正常运行,规范运作。要抓好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建立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思想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2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创造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生存环境 农业主导产业和由其开发形成的优质产品,是合作经济组织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围绕种、养主导产业组织农民进行生产、加工和流通统一经营,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特点。主导产业和合作组织是相辅相成的。合作组织的发展,可以有效地带动主导产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兴主导产业的发展,也必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1]。
就兴业县的情况看,当前应加大农业结果调整力度,重点抓好四大主导产业群:一是把优质谷产业做大。以沙塘、高峰、蒲塘、石南、山心、大平山、葵阳、城隍等乡镇作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谷标准化生产,使全县优质谷面积达95%以上。二是把畜牧业做强。要充分发挥温氏公司、春茂集团等一批养殖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使畜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把水果业做优。重點抓好品种改良、提高品质,以及水果产品保鲜、加工等工作,提高效益。四是把特色产业做活。重点抓好反季节蔬菜、中药材、马铃薯、茶叶基地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打兴业名牌,打优质品牌[2]。通过农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发展主导产业和品牌农业,并按照国际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拓展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成和发展空间。
3.3 转变职能,积极扶持引导,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部门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它既能代表本组织、本行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又能把企业、组织和农户迫切需要而政府部门又管不了、管不好、不便管的部分管理职能承担起来,在政府部门和农民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发挥好引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解决合作经济组织遇到的实际困难,其做法主要有以下点:一是加强引导[3-4]。对已兴办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引导和指导,帮助解决其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其规范内部章程,促其发展壮大;对某些行业和产业,如水产业、水果业,则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和生产大户牵头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建立起合作组织,指导其处理好利益分配机制,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并在发展中不断规范起来。二是积极扶持。首先要抓好政策扶持,要制订和完善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进行具体化;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简化和完善有关手续和程序。其次落实资金扶持。政府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有针对性地在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市场调查、产品销售等活动中,给予有力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其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其发展壮大。三是搞好服务。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搞好信息、技术、流通等方面的服务,为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9-96.
[2] 黄祖辉,徐旭初.基于能力和关系的合作治理: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解释[J].浙江社会科学,2006(1):60-66.
[3] 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65-73.
[4]张开华,张清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困惑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5):62-66.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点;问题;对策;广西兴业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20-0276-02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时期,如何组织广大农民抓住机遇,提高组织化程度,是摆在每个农业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近年来,兴业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本文对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遇到的问题及难点进行分析,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进行探讨。
1 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1.1 基本情况
兴业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早出现于21世纪初期,以专业协会为主。如葵阳镇新楼农村经济协会、石南果蔗行业协会、城隍西瓜种植协会等。当时的合作组织由于处于萌芽阶段,数量少、规模小、服务窄、能力弱,主要为农户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近年来,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209家,获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11家,社員达到1.7万余人,联结基地7 000 hm2;其中行业协会48家,专业合作社161家,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服务、加工、运输等各个领域,分布全县各镇。成员收入较未入社农户有大幅增加。按行业划分:种植业104家,占49.8%;养殖业68个,占32.5%;服务及其他37个,占17.7%。
1.2 发展特点
1.2.1 行业分布广泛。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行业,主要有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水稻种植、花卉苗木种植、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种养提供服务等农、林、牧、渔行业。
1.2.2 牵头主体多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主体以农民自发组织为主,领办人身份多样化。该县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主体既有农村能人,又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也有种养大户及农技服务人员或龙头企业带动等。
1.2.3 经营模式多样化。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合作社 农户”型。是供销、农林、科技等部门扶持领办,其特点是利用其信息、管理技术及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培育扶持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兴业县吉禾果业专业合作社、益三农西瓜专业合作社就是属此种类型。二是“合作社 基地 农户”型。由村里经济能人牵头,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优势,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合作社围绕牵头当地主导农业,在信息技术、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为社员提供服务。大平山南洋种养专业合作社属此类型。三是“公司 农户”型。主要由种养业大户牵头组建,特点是合作社由种养业大户发起,依托其丰富的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生产技术、管理经验、资金等优势对农户进行带动。兴业县蓝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桂皇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沙塘金禾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属此种类型。四是“公司 基地 农户”型。主要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其特点是利用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组织农户按照品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产品以订单形式由龙头企业负责收购,合作社在农户与市场之间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兴业县英丰水稻专业合作社、和丰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富民农联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此种类型。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兴业县通过多种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尊重了农民的选择,符合农村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形成了多种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势态。
2 主要存在的问题
当前,兴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并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发展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兴业县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突出的问题是规模小,除了少数几个合作组织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外,大部分合作组织属于松散型联合,经济基础薄弱,入会成员少,覆盖面不大,跨行业、跨区域的合作组织几乎没有,带领农民生产经营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合作的优势未能很好地发挥。
2.2 缺乏强有力的扶持引导
当前缺乏政府及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引导,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有的能人及企业负责人对合作组织认识不足,认为搞经济合作组织会影响企业及个人的利益,因此不愿牵头兴办。而部分农民由于缺少宣传引导,体会不到参与合作所带来的好处,也不愿加入合作组织。二是资金扶持较少。合作组织得到政府支持的资金较少,单靠入会农民交的会费,无法完成诸如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政策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到实处。政府虽然已制定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具体职责不分明导致的互相扯皮现象,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困难。
2.3 内部运作不够规范
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着运作不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不合理等问题。
3 发展思路及对策
3.1 加强培训,规范合作社组织行为
把培训重点放在规范内部组织机构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正常运行,规范运作。要抓好合作社领头人和骨干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建立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思想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2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创造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生存环境 农业主导产业和由其开发形成的优质产品,是合作经济组织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围绕种、养主导产业组织农民进行生产、加工和流通统一经营,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特点。主导产业和合作组织是相辅相成的。合作组织的发展,可以有效地带动主导产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兴主导产业的发展,也必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1]。
就兴业县的情况看,当前应加大农业结果调整力度,重点抓好四大主导产业群:一是把优质谷产业做大。以沙塘、高峰、蒲塘、石南、山心、大平山、葵阳、城隍等乡镇作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谷标准化生产,使全县优质谷面积达95%以上。二是把畜牧业做强。要充分发挥温氏公司、春茂集团等一批养殖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使畜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把水果业做优。重點抓好品种改良、提高品质,以及水果产品保鲜、加工等工作,提高效益。四是把特色产业做活。重点抓好反季节蔬菜、中药材、马铃薯、茶叶基地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打兴业名牌,打优质品牌[2]。通过农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发展主导产业和品牌农业,并按照国际市场需要组织生产,拓展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成和发展空间。
3.3 转变职能,积极扶持引导,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部门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它既能代表本组织、本行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又能把企业、组织和农户迫切需要而政府部门又管不了、管不好、不便管的部分管理职能承担起来,在政府部门和农民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发挥好引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解决合作经济组织遇到的实际困难,其做法主要有以下点:一是加强引导[3-4]。对已兴办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引导和指导,帮助解决其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其规范内部章程,促其发展壮大;对某些行业和产业,如水产业、水果业,则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和生产大户牵头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建立起合作组织,指导其处理好利益分配机制,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并在发展中不断规范起来。二是积极扶持。首先要抓好政策扶持,要制订和完善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进行具体化;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简化和完善有关手续和程序。其次落实资金扶持。政府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有针对性地在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市场调查、产品销售等活动中,给予有力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其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其发展壮大。三是搞好服务。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搞好信息、技术、流通等方面的服务,为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9-96.
[2] 黄祖辉,徐旭初.基于能力和关系的合作治理: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解释[J].浙江社会科学,2006(1):60-66.
[3] 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65-73.
[4]张开华,张清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困惑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5):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