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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5月,中国国民政府基于完全的关税自主权,公布了一份新的关税税率。这份新税率的公布,各国其实早已预见,并且在公布之前,即向中方多加探询。然而,由于新税率远比以往为高,因而引起了日本等国的不满。尤其是日本方面的反应,可说是最为激烈。对于这份新税率,日本方面声称其为“排日税率”,并且在往后的几年当中,不断地要求国民政府修正。但是,若就中方相关档案进行检讨,则可发现日方的指控难以成立。事实上,财政部制订此一税率,其主要目的实为确保收入。由于此一目的与保护国内产业以及各国对华贸易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