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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着国家重难点工程建设,因此,企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显得极为重要。本文结合实践就如何做好科技档案管理进行了简要阐述。
【关键词】施工企业;科技档案;管理
1、注重科技档案的交接
由于科技档案具有极强的延续性,科技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科技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或科技档案人员却忽视了这一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1.1是科技档案交接不及时。一些单位对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不够重视,把关不严。老科技档案人员离了岗,新科技档案人员进了岗,而科技档案交接手续还未办妥,以致出现科技档案数量等问题责任不明、界限不清。
1.2是科技档案交接手续不严密。一些单位科技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时,移交不按程序办事,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的字也不签,从而出现一些基层单位科技档案交接只有一串钥匙的现象,忽视了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忽视了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科技档案监交工作不严格。
笔者认为:如何做好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下列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科技档案交接要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之中。科技档案交接是基层单位科技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在科技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科技档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科技档案交接手续的科技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
其次认真做好科技档案监交工作。科技档案监交工作对科技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科技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科技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一般科技档案人员交接,可由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或科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再是加强科技档案交接中的思想教育工作。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基层科技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因此在科技档案交接的过程中要补上这一课,教育交接双方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保证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使基层科技档案工作前后衔接起来。
2、涉密科技档案的管理
大型或特大型施工企业的产品往往涉及到国家(企业)的核心秘密,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活动和一个企业经济发展的成败,关系到企业建设的进程。因此,为确保核心秘密的安全,必须管理好涉密科技档案。
2.1涉密科技档案应与非涉密科技档案分别保管。要设保险柜、保险锁、防盗器,从保管条件上确保绝密科技档案的安全。
2.2层层提高科技档案管理人员与涉密人员的素质。绝密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高度的保密意识,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经手的事情件件有头有尾,手续清楚,而且要防止“无形”储存在头脑中秘密的泄露。
2.3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日常管理。涉密科技档案的调阅、移出、销毁等应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经指定领导人审批,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调阅。涉密科技档案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对、检查,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补救。
2.4做好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正确分析和鉴别科技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企业工作的需要,全面确定科技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对规定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在授权机关作出解密前,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对其采取长期的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和随意对外提供。
2.5注重科技档案情况变化的调整 科技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基本变化是升密、降密、解密。因此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据科技档案涉密内容的变化掌握划密标准,严防密级偏高或偏低,密期偏长或偏短。
2.6做好科技档案密级的调整工作。一要严格执行解密划控的时间标准、有关涉密内容标准及保密规范标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二要主动接受保密部门对调密工作的监督指导,齐心协力搞好科技档案涉密文件的清查鉴定。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科技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
2.7要建立起法制的新秩序。为了适应涉密科技档案调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的需要,科技档案管理应建立以下三个制度:建立划定密期制度,以便届满自行解密;建立调密通知单制度,对保密期间提前解密或发生升降变化的密级文件,要下发通知单告知有关科室,以便衔接工作,及时掌握,适时变动;建立涉密科技档案接收标准制度,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2.8要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在调密工作中我们发现,过去经常把密和非密文件混合组卷、混合保管、混合提供,造成了扩散机密的漏洞。对此,可以采取分段治理的办法。以1991年贯彻国档发28号文件实施藏涉密科技档案解密划控工作为界,对以前大量混订在卷内的密级文件可以原封不动,但在今后一般查档中只提供所查内容,不提供含涉密文件的原卷;外供卷时,可采取对与所查科技档案无关的涉密文件进行密封等措施。今后对密级文件特别是绝密文件应当单份盒装保存,彻底解决密与非密的文件材料混卷问题,堵塞过去那种因混卷在提供利用中造成机密扩散的漏洞,以及涉密科技档案文件分散不集中,日后调密不便的问题。
3、做好科技档案开放前的基础工作
开放科技档案首先要做好科技档案开放的基础工作,即:①提高开放科技档案案卷的内在质量。利用原有基础,进行系统整理,达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排列系统的要求。②建立健全档号。要适应开放后检索与管理的要求。③编制检索工具。一是基础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目录》;二是骨干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卡片目录》;三是文字叙述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全宗介绍》、《全宗卷》等,使开放科技档案的检索工具逐步形成以骨干性检索工具为主,以基礎性检索工具为辅,以叙述性检索工具为必要补充的检索工具体系,实现检索途径的多元化。④准备好副本。对珍贵、重要的科技档案,应采取抄录、复印、照相等形式进行复制,搞好科技档案副本。
【关键词】施工企业;科技档案;管理
1、注重科技档案的交接
由于科技档案具有极强的延续性,科技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科技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或科技档案人员却忽视了这一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1.1是科技档案交接不及时。一些单位对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不够重视,把关不严。老科技档案人员离了岗,新科技档案人员进了岗,而科技档案交接手续还未办妥,以致出现科技档案数量等问题责任不明、界限不清。
1.2是科技档案交接手续不严密。一些单位科技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时,移交不按程序办事,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的字也不签,从而出现一些基层单位科技档案交接只有一串钥匙的现象,忽视了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忽视了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科技档案监交工作不严格。
笔者认为:如何做好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下列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科技档案交接要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之中。科技档案交接是基层单位科技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在科技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单位时要把好关,做到科技档案人员离职离岗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办理科技档案交接手续的科技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要把科技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
其次认真做好科技档案监交工作。科技档案监交工作对科技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因此无论是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还是一般科技档案人员,特别是负责科技档案保管接待人员的交接,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交。一般科技档案人员交接,可由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监交;科技档案机构负责人交接,可由分管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或科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监交。交接双方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3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再是加强科技档案交接中的思想教育工作。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单纯是基层科技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因此在科技档案交接的过程中要补上这一课,教育交接双方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保证科技档案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使基层科技档案工作前后衔接起来。
2、涉密科技档案的管理
大型或特大型施工企业的产品往往涉及到国家(企业)的核心秘密,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活动和一个企业经济发展的成败,关系到企业建设的进程。因此,为确保核心秘密的安全,必须管理好涉密科技档案。
2.1涉密科技档案应与非涉密科技档案分别保管。要设保险柜、保险锁、防盗器,从保管条件上确保绝密科技档案的安全。
2.2层层提高科技档案管理人员与涉密人员的素质。绝密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高度的保密意识,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经手的事情件件有头有尾,手续清楚,而且要防止“无形”储存在头脑中秘密的泄露。
2.3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日常管理。涉密科技档案的调阅、移出、销毁等应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经指定领导人审批,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任何人无权擅自调阅。涉密科技档案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对、检查,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补救。
2.4做好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正确分析和鉴别科技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企业工作的需要,全面确定科技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对规定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在授权机关作出解密前,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对其采取长期的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和随意对外提供。
2.5注重科技档案情况变化的调整 科技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基本变化是升密、降密、解密。因此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据科技档案涉密内容的变化掌握划密标准,严防密级偏高或偏低,密期偏长或偏短。
2.6做好科技档案密级的调整工作。一要严格执行解密划控的时间标准、有关涉密内容标准及保密规范标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二要主动接受保密部门对调密工作的监督指导,齐心协力搞好科技档案涉密文件的清查鉴定。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科技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
2.7要建立起法制的新秩序。为了适应涉密科技档案调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的需要,科技档案管理应建立以下三个制度:建立划定密期制度,以便届满自行解密;建立调密通知单制度,对保密期间提前解密或发生升降变化的密级文件,要下发通知单告知有关科室,以便衔接工作,及时掌握,适时变动;建立涉密科技档案接收标准制度,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2.8要加强涉密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在调密工作中我们发现,过去经常把密和非密文件混合组卷、混合保管、混合提供,造成了扩散机密的漏洞。对此,可以采取分段治理的办法。以1991年贯彻国档发28号文件实施藏涉密科技档案解密划控工作为界,对以前大量混订在卷内的密级文件可以原封不动,但在今后一般查档中只提供所查内容,不提供含涉密文件的原卷;外供卷时,可采取对与所查科技档案无关的涉密文件进行密封等措施。今后对密级文件特别是绝密文件应当单份盒装保存,彻底解决密与非密的文件材料混卷问题,堵塞过去那种因混卷在提供利用中造成机密扩散的漏洞,以及涉密科技档案文件分散不集中,日后调密不便的问题。
3、做好科技档案开放前的基础工作
开放科技档案首先要做好科技档案开放的基础工作,即:①提高开放科技档案案卷的内在质量。利用原有基础,进行系统整理,达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排列系统的要求。②建立健全档号。要适应开放后检索与管理的要求。③编制检索工具。一是基础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目录》;二是骨干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卡片目录》;三是文字叙述性检索工具,如《开放科技档案全宗介绍》、《全宗卷》等,使开放科技档案的检索工具逐步形成以骨干性检索工具为主,以基礎性检索工具为辅,以叙述性检索工具为必要补充的检索工具体系,实现检索途径的多元化。④准备好副本。对珍贵、重要的科技档案,应采取抄录、复印、照相等形式进行复制,搞好科技档案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