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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乐课程标准》指出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陶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音乐课,是一门能通过触动人们的情绪从而影响人们行为的艺术课程。因此,音乐教学便应该是“美”的教育,它应该着力于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进而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本文试图结合本人对音乐教学的认识及本人的教学实践浅谈在音乐教学中如何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