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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以发改办工业[2004]1825号文件,即《关于2005年行业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发送给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机构及计划单列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知》对编制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编制原则、编制重点、报送要求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