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仲裁与法院附设强制仲裁:美国ADR中两种仲裁形式介评

来源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sz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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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ADR中有两种仲裁形式:一种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型仲裁,另一种是近年来兴起的法院附设强制仲裁.同样名为仲裁,是因为后者具有前者固有的一些特征.但是由于适用前提和裁决效力等方面的不同,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不同的特点及产生背景使它们各自具有独立的价值.我国现有的仲裁属于传统仲裁.在我国,借鉴美国ADR的经验创设法院附设强制仲裁,将有助于缓解法院压力,充分利用现有仲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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