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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矿产资源属可耗竭物,经开发后转化为矿产品,到期不能如数如质返还租赁物的行为不能列入出租行业。并不确定的矿业权,还含有公权力行政许可授权,这是《行政许可法》禁止出租的对象。如果制度安排允许矿业权出租,将在矿业承租人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以损害出租人权益、国家矿产物权以及社公众利益为代价。矿业权出租不应成为制度而纳入矿业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