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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我国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这一规定确立了行政复议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原则。由于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一般不能审查,无疑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