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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管理,在社会发展的规划体系,社会政策体系、社区自治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调解机制、社会安全和维护机制、社会筹资机制,重大事件的社会评价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首都和谐社会的建设。然而,北京市社会建设和管理仍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和亟待完善的地方。在已有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效基础上,北京市当前急需重点改进和完善四项社会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即健全和完善社区自治体制、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调解机制。
健全和完善社区自治体制
当前,北京市社区自治体制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社区组织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依然严重——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需要街道社区承接,党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也要经过街道社区组织落实,致使社区组织行政化。机关化的倾向严重,社区组织忙于应付上级交派的任务,没有精力抓好社区建设,其自治功能也弱化了。
社区居民构成更趋复杂——一是老年群体日益庞大,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二是外来人口租房户明显增多。三是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加大。这是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社区居民需求多元化——富裕型、准富裕型阶层需要社区环境优美,物业管理周到,家政服务便捷,低收入阶层则急需低保,救助和再就业服务;而多数小康型居民特别是其中的老年人需要社区文体娱乐健康服务等。同一阶层居民也表现出个性化需求趋势。这对深化社区服务,针对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服务的要求加大了。
居民利益社区化凸显——主要为:一是救助工作社区化。现有救助机制和方式的转变,使贫困阶层只有通过社区组织才可能享受到低保等救助,其利益诉求转向社区。二是退管和老龄工作社区化。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多数老年人的利益诉求转向社区。三是业主利益管理社区化。住房商品化使业主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转向其房产所在小区。社区组织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成为深化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资源整合机制,促进共驻共建,完善居(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居委会工作制度、利益诉求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居委会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协调监督机制,真正使社区成为居民自治的生活共同体,建立福利服务、便民服务,卫生服务,环境服务、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委员会,由居委会牵头,吸纳社区范围内的政府,市场,社会资源参与,引入项目管理和准市场机制,形成社区层面的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服务体系是包括科教文体衛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整合的有机体系。在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经过持续的努力,北京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也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体系内部缺乏高度的协调和整合,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等有待完善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地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方面作出新的探索。
在政府社会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 政府不再直接提供部分服务项目,而是通过市场竞争选择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政府业务对外承包。第二,特许经营。第三,向使用者收费。这是指政府向获得某种社会服务的公众收取一定费用。实行收费旨在通过价格机制显示民众对社会服务的真实需求,克服免费提供社会服务所导致的资源不合理配置和浪费。第四,发放凭单。它是指政府部门向有资格消费某种服务的公众发放优惠券,公众持凭单在政府指定的社会服务组织中消费,然后由政府用现金进行兑换。
充分发挥志愿者对政府社会服务的补充作用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可以考虑筹备成立社区公益慈善救助会,整合社区公益资源,完善社区义工,社区志愿者队伍。市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在为社会提供社会服务中,应注重充分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为志愿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民众参与志愿者服务。如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志愿者服务的引导和支持,对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等。
依法加强对社会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 社会服务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一个重要基础在于拥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各项社会服务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各社会服务主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并形成一套“以结果为本的”绩效评估办法。具体说,对社区社会服务委员会的考核办法,由社区群众考评。
实现社会服务的资源共享 社会服务的资源共享是社区社会服务委员会建立的基本出发点。社会资源的共享是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要通过社会资源的共享,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广泛和全面的社会服务。如实现政府公共信息的共享建设电子政府为公众提供便利的网上服务实现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等向公众免费开放,加大政府对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的补贴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北京市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北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将长期面对全球化、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分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城市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还不够宽,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困难,特别是历史陈欠基本养老费问题难以有效解决,逃缴拖欠保费现象严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 的渠道还没有落实,三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离退休人员的增长快于参保人员的增长,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支付总量逐年提高,社保基金将承受较大压力,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还不适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日益拉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四是医疗保险扩面任务较重,难度加大,困难群体的医疗尚未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农村和小城镇社会保障推进缓慢,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务农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破解。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的思路是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以确保发放,扩大覆盖为重点在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加快制度创新,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市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鉴于此,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与北京实际相符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胆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前提下,分开设计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水平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主要由财政供款,同时个人也缴纳一定的保费。
认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建立多层次、供选择、灵活多样的外来工社保制度,分类解决外来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加快城乡社保制度衔接,确保将来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统一。首先要强制所有企业为外来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加快建立外来工的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大疾病的保障问题。第二,要研究建立适合外来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的保障方式。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擴大外来工参保规模。第三,调整缴费政策办法,实行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缴费政策通过省际联动解决社保关系转移难问题。
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迅速逼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也必然增多。巨额的社会保障支出需求,将对财政收支形成较大的压力。对此,必须抓紧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在城市,要将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农村,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并逐步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
建立健全社会调解机制
北京市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必须以完善的公众利益表达沟通机制和利益实现机制,保障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以科学的制度、方法来配置资源,分配利益,化解社会;中突源。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上,建设和完善下面的政策和机制是迫切而重要的。
建立和完善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第一,努力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使各利益群体在利益分配上机会均等。过分强调优惠政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还造成本地企业与外来投资者的不平等竞争。因此,应该对不平等的利益加以有效遏制,使社会利益得到合理的分配。第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分配作用。用市场信号向经济主体提供资源信息,调整他们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从而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使经济主体各自合理、合法的利益得以实现。第三,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克服体制性障碍,减少行政干预,打破垄断突破地区、城乡,部门间的市场分割使资源能自由流动,使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功能得到发挥。
建立和完善公正的利益约束机制法律和道德是利益需求和利益行为的调节器和控制器。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双重约束。一方面,加强法制建设。防止在社会利益的取得过程中出现权钱交易等非法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加强道德约束。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来获取社会利益,使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增强自己的精神需要,努力摆脱金钱至上和享乐主义的束缚。
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首先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人大和政协是各阶层利益表达的主渠道,同时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以此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议、监督),专家委员会(咨询、智库)与社会组织(代言,协助)三者共同参与利益诉求的公众参与模式,三者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其次,要培育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发挥其表达民意,解释政策,提供决策帮助的作用。在社会协商对话中,执政党和政府要超越具体利益纷争,担负起“公正裁判”的职责。再次,要制定规范利益表达方式的运作机制。支持合法的制度性表达,控制和疏导抗议性表达,防止和化解非制度性表达。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各类企业中工会机构缺位、职能弱化的问题,要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和工会组成的谈判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切实保护亿万产业工人的权益。在加快利益表达组织化的进程中,尤其要注重扶持困难群体组织,使他们承担起社会利益表达的角色。
健全和完善社区自治体制
当前,北京市社区自治体制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社区组织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依然严重——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需要街道社区承接,党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也要经过街道社区组织落实,致使社区组织行政化。机关化的倾向严重,社区组织忙于应付上级交派的任务,没有精力抓好社区建设,其自治功能也弱化了。
社区居民构成更趋复杂——一是老年群体日益庞大,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二是外来人口租房户明显增多。三是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加大。这是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社区居民需求多元化——富裕型、准富裕型阶层需要社区环境优美,物业管理周到,家政服务便捷,低收入阶层则急需低保,救助和再就业服务;而多数小康型居民特别是其中的老年人需要社区文体娱乐健康服务等。同一阶层居民也表现出个性化需求趋势。这对深化社区服务,针对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服务的要求加大了。
居民利益社区化凸显——主要为:一是救助工作社区化。现有救助机制和方式的转变,使贫困阶层只有通过社区组织才可能享受到低保等救助,其利益诉求转向社区。二是退管和老龄工作社区化。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多数老年人的利益诉求转向社区。三是业主利益管理社区化。住房商品化使业主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转向其房产所在小区。社区组织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成为深化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资源整合机制,促进共驻共建,完善居(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居委会工作制度、利益诉求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居委会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协调监督机制,真正使社区成为居民自治的生活共同体,建立福利服务、便民服务,卫生服务,环境服务、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委员会,由居委会牵头,吸纳社区范围内的政府,市场,社会资源参与,引入项目管理和准市场机制,形成社区层面的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服务体系是包括科教文体衛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整合的有机体系。在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经过持续的努力,北京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也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体系内部缺乏高度的协调和整合,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等有待完善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地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方面作出新的探索。
在政府社会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 政府不再直接提供部分服务项目,而是通过市场竞争选择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政府业务对外承包。第二,特许经营。第三,向使用者收费。这是指政府向获得某种社会服务的公众收取一定费用。实行收费旨在通过价格机制显示民众对社会服务的真实需求,克服免费提供社会服务所导致的资源不合理配置和浪费。第四,发放凭单。它是指政府部门向有资格消费某种服务的公众发放优惠券,公众持凭单在政府指定的社会服务组织中消费,然后由政府用现金进行兑换。
充分发挥志愿者对政府社会服务的补充作用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可以考虑筹备成立社区公益慈善救助会,整合社区公益资源,完善社区义工,社区志愿者队伍。市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在为社会提供社会服务中,应注重充分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为志愿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民众参与志愿者服务。如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志愿者服务的引导和支持,对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等。
依法加强对社会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 社会服务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一个重要基础在于拥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各项社会服务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各社会服务主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并形成一套“以结果为本的”绩效评估办法。具体说,对社区社会服务委员会的考核办法,由社区群众考评。
实现社会服务的资源共享 社会服务的资源共享是社区社会服务委员会建立的基本出发点。社会资源的共享是社会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要通过社会资源的共享,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广泛和全面的社会服务。如实现政府公共信息的共享建设电子政府为公众提供便利的网上服务实现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等向公众免费开放,加大政府对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的补贴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北京市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北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将长期面对全球化、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分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城市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还不够宽,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困难,特别是历史陈欠基本养老费问题难以有效解决,逃缴拖欠保费现象严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 的渠道还没有落实,三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离退休人员的增长快于参保人员的增长,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支付总量逐年提高,社保基金将承受较大压力,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还不适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日益拉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四是医疗保险扩面任务较重,难度加大,困难群体的医疗尚未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农村和小城镇社会保障推进缓慢,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务农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破解。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的思路是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以确保发放,扩大覆盖为重点在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加快制度创新,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市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鉴于此,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与北京实际相符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胆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前提下,分开设计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水平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主要由财政供款,同时个人也缴纳一定的保费。
认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建立多层次、供选择、灵活多样的外来工社保制度,分类解决外来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加快城乡社保制度衔接,确保将来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统一。首先要强制所有企业为外来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加快建立外来工的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大疾病的保障问题。第二,要研究建立适合外来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的保障方式。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擴大外来工参保规模。第三,调整缴费政策办法,实行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缴费政策通过省际联动解决社保关系转移难问题。
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迅速逼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也必然增多。巨额的社会保障支出需求,将对财政收支形成较大的压力。对此,必须抓紧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在城市,要将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农村,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并逐步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
建立健全社会调解机制
北京市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必须以完善的公众利益表达沟通机制和利益实现机制,保障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以科学的制度、方法来配置资源,分配利益,化解社会;中突源。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上,建设和完善下面的政策和机制是迫切而重要的。
建立和完善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第一,努力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使各利益群体在利益分配上机会均等。过分强调优惠政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还造成本地企业与外来投资者的不平等竞争。因此,应该对不平等的利益加以有效遏制,使社会利益得到合理的分配。第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分配作用。用市场信号向经济主体提供资源信息,调整他们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从而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使经济主体各自合理、合法的利益得以实现。第三,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克服体制性障碍,减少行政干预,打破垄断突破地区、城乡,部门间的市场分割使资源能自由流动,使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功能得到发挥。
建立和完善公正的利益约束机制法律和道德是利益需求和利益行为的调节器和控制器。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双重约束。一方面,加强法制建设。防止在社会利益的取得过程中出现权钱交易等非法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加强道德约束。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来获取社会利益,使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增强自己的精神需要,努力摆脱金钱至上和享乐主义的束缚。
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首先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人大和政协是各阶层利益表达的主渠道,同时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以此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议、监督),专家委员会(咨询、智库)与社会组织(代言,协助)三者共同参与利益诉求的公众参与模式,三者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其次,要培育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发挥其表达民意,解释政策,提供决策帮助的作用。在社会协商对话中,执政党和政府要超越具体利益纷争,担负起“公正裁判”的职责。再次,要制定规范利益表达方式的运作机制。支持合法的制度性表达,控制和疏导抗议性表达,防止和化解非制度性表达。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各类企业中工会机构缺位、职能弱化的问题,要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和工会组成的谈判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切实保护亿万产业工人的权益。在加快利益表达组织化的进程中,尤其要注重扶持困难群体组织,使他们承担起社会利益表达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