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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了《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和变更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在网上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和变更的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并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