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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美国FDA和欧盟EMEA相比,中国药品注册审批流程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这符合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然而,全球药物开发的趋势和ICH的发生和发展,极大冲击了人们对行政审批和技术审评权重的传统认知。随着科学发展观学习的深入,药品审评中心(ODE)核心功能的技术性逐渐为人们所认知和接受——那是对科学决策的坚定信念,对以临床为导向和适应证为中心的审评理念的大力宣传,对以风险大小合理安排审评资源和程序的不懈探讨,和对培养国际化高级专业审评人才的雄伟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