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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推动贵阳市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市建设、社会进步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文章在调研贵阳市建筑垃圾排放、利用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构建了政府主导的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利益驱动机制和提出了保障利益驱动机制有效运转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垃圾;利益驱动机制;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
Construction of benefit driven mechanism for construction waste reducing and recycling in Guiyang City
Chen Chang-li,Zhao Zhen-hua
(School of Materials and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y Guizhou 550059)
【Abstrac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ischarge reducing and recycling of Guiyang's construction waste and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social progress and natur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build up the government-led benefit driven mechanism on reducing and recycling construction waste and put forward measures to keep the mechanism operate effectively based on investigation of Guiyang's construction waste status of discharge, reuse and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Construction waste;Benefit driven mechanism;Reducing discharge;Recycling
1. 前 言
贵阳市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剥蚀丘陵与盆地、谷地、洼地相间,相对高差100~200米;全市人口约432万人,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等六城区的面积为2414.81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30%。“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17.51亿元,年均增长24.3%,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其中,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21.8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9.31 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10.6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3%、30.2%、47.7%[1]。“十二五”期间,贵阳市计划力争四年、确保五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番,年均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实现年均增长30%,包含全面完成“三环十六射线”道路网、市域快速铁路、轻轨1、2号线和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成片改造工程等。
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贵阳市同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城市一样,源于土木建筑工程施工、旧建筑拆除、公路新建、道路改造、房屋装修等的建筑垃圾的排放与日俱增。2010年,贵阳市房屋施工面积3984.52×104m2,比上年增长28.8%。按照每新建1×104m2的建筑排放建筑垃圾约500~600×103Kg估算[2,3],贵阳市2010年仅房屋施工就产生建筑垃圾199×107~239×107Kg,日均建筑垃圾产量为5450~6630×103Kg。而贵阳市2007年日均建筑垃圾产量为4275×103Kg [4],建筑垃圾年均增长率达到9.2%~18.4%。从现场调研的情况看,贵阳市的建筑垃圾基本做到了运输报批、运输车辆密闭、按照批准的时间、线路和地点运输和倾倒。但建筑垃圾大多无约束排放、混合收集,再临时堆放于施工工地,甚至混入了生活垃圾,然后运到近郊、农村的大坑、山谷、低洼地带等做简单填埋,还有部分用于建筑工程标高回填(场地平整)和道路路基回填。贵阳市域内没有专门的规模化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再生利用加工厂。
这些堆存于郊外沟谷和洼地的建筑垃圾,不仅污染大气环境、地下水源、土壤和农作物,而且形成垃圾包围城市的恶劣环境,反过来影响民众生活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垃圾中的有机物变质后散发出大量有害气体进入大气,妨碍植被生长,破坏臭氧层;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还会降低泄洪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垃圾中含有大量病菌和寄生虫卵等,处理不当会造成疾病的传播,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如何管理好、利用好建筑垃圾,就成为贵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2. 管理现状
目前,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建设、交警、环保、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场的行政许可审核, 以及监督落实和查处建筑垃圾抛撒、偷倒、乱倒等行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建筑市场和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到城管部门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处置手续和签订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并对相应的违规行为给予处罚;交警部门主要配合城管部门对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密闭运输、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实施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征收固体废弃物的超标排污费等;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方案的审查、选址、定点等。
由于贵阳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居民对建筑垃圾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认识还很不够,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扶持、奖惩、考核等政策性措施还需要制定和完善,未来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因此,这种分块管理的方式,相关部门不易形成合力,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效率低下。
3. 构建利益驱动机制
自2006年起,贵阳市自加压力,申报并获批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2009年、2010年又被分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和“国家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城市”。而这些建设目标的考核指标或测评体系中,基本上都涉及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与综合利用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等。但目前贵阳市建筑垃圾的排放和利用现状,同考核指标或测评体系存在差距。那么,如何改变目前的现状呢?
笔者认为,在理清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主体的基础上,成立政府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部门,并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付费;谁投资、谁收益;谁利用、补偿谁”的原则,明确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规范现有政府部门的激励措施和效力范围,形成联动激励制度,同时借助利益杠杆和市场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驱动机制(见图1)。
从利益驱动机制图中看出,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涉及的利益主体有政府及其相关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推动者)、工程建设单位(既是建筑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的主要使用者)、研发单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者)、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主要竞争者——天然砂石料生产企业、社会公众(既可能是建筑垃圾的受害者、也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受益者)。
为使利益驱动机制有效运转,建议在贵阳市人民政府及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部门的主导下,在经济杠杆和市场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以下五方面对策的制定与实施,使工程建设单位、研发单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主要竞争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使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与堆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产品与设备的研发、再生产品生产、销售与利用、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及其竞争者的管理等利益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共同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最终维护自身及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
3.1 第一,向建设单位征收建筑垃圾排放费,并对建筑垃圾排放少、利用好的企业,给予减免征收或先收后返或适当奖励。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应对其投资建设并为实现投资目的而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此,建议按照“排污费高于治污成本”的原则,向建设单位征收建筑垃圾排放费,并提高现行建筑垃圾排放费的征收标准,对超额排放的企业还应超额征收。同时,建设单位又是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的利用者,是“谁利用、补偿谁”原则的受益者。对建筑垃圾排放少、利用好的企业,政府应给予减免征收或先收后返或适当奖励。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建筑垃圾的排放成本,有利于抑制建筑垃圾的随意排放,使“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的思想能变成现实;另一方面,促进建设单位优先选择建筑垃圾源头控制理念强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单位,以及聘请强有力的监理单位来督促施工单位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利用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主动地、积极地管理建筑垃圾,以充分发挥并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建筑垃圾排放费应由政府部门严格征管,专款专用。所收费用的一部分用于补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一部分用于补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企业。
3.2 第二,综合采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等政策,积极扶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理应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政府扶持制度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合理化的指导思想,综合采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用地用电优惠等措施,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弃土、废砖、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生产再生砖、商品骨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等,以降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利可图,从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筑垃圾治理领域。
3.3 第三,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并采用政府补贴方式,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质量、耐久性存在顾虑。为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除政府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外,建议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政府采购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并强制使用不低于30%~50%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为社会企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供示范,引导社会企业绿色消费;对社会投资项目,建议政府以递增性财政补贴的方式(即按建筑面积计算,使用比例越高,补贴标准越高),降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成本。另外,在绿色建筑标志认证中规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最低使用量,引导建设单位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3.4 第四,向开采山体生产砂石料的企业征收资源管理费。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开采山体生产砂石料的企业比比皆是。若政府部门向这些企业征收资源管理费,则将提高天然砂石料的生产成本。这样,既可间接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比较优势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又可限制人工砂石料的开采,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城市建设、社会进步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5 第五,加大科研投入和采取专项奖励措施,鼓励科研单位积极研发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科学研究是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尽管国内少数城市综和利用建筑垃圾的技术比较成熟,利用方式也多种多样,但对于尚处起步阶段的贵阳市,由于人们的认识还很不够,减量化、资源化技术的推广不会一帆风顺。除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不畅通、激励政策需要建立与完善等原因外,国内已有的建筑垃圾利用技术的经济效益差、产业化水平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国内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混凝土,其成本就比利用天然骨料生产的混凝土高。因此,建议贵阳市立足长远,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因地制宜地研发经济、高效、规模化利用建筑垃圾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不断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制定专项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解决企业自身的垃圾处理问题,并对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给予奖励。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制定并落实以上五条对策,使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驱动机制高效运转,政府责无旁贷,并且宜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通过专设的建筑垃圾综合协调管理部门的强力推动才能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成效显著的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的河北邯郸市、刑台市、河南许昌市等城市,以及遭受“5·12汶川大地震”的四川省都江堰市,在震后短短的四个月就建成了年处理建筑垃圾40万吨的再生建材生产线,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又升级为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的科技示范工程,无一不是在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实现的。
4. 总之
贵阳市建筑垃圾排放与日俱增,垃圾包围城市造成的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综合利用已迫在眉捷。然而,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又更多体现环境效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的管理部门多、利益主体多、起步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多,它不是简单的几个技术问题。它需要在理清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主体的基础上,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高效的建筑垃圾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驱动机制,借助利益杠杆和市场力量,促进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研发单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社会公众等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事业。若能如此,贵阳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事业才可能后来居上。
参考文献
[1] 2010年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http://tjj.gygov.gov.cn.
[2] 周文娟,陈家珑,路宏波. 我国建筑废物处理利用问题与任务研究[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0,28(3):37~40.
[3] 吴志勇.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J]建筑,2009(16):97~98.
[4] 吕剑明,徐建军,等.贵阳市城市垃圾现状分析及其利用[J]. 环境卫生工程,2009,17(5):40~43.
[基金项目]贵州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黔科合体R字[2010] 2018号).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8-02-798
[作者简介] 陈昌礼(1966-),男,职称:高级工程师,教授,副院长,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混凝土材料研究。
【关键词】建筑垃圾;利益驱动机制;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
Construction of benefit driven mechanism for construction waste reducing and recycling in Guiyang City
Chen Chang-li,Zhao Zhen-hua
(School of Materials and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y Guizhou 550059)
【Abstrac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ischarge reducing and recycling of Guiyang's construction waste and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social progress and natur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build up the government-led benefit driven mechanism on reducing and recycling construction waste and put forward measures to keep the mechanism operate effectively based on investigation of Guiyang's construction waste status of discharge, reuse and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Construction waste;Benefit driven mechanism;Reducing discharge;Recycling
1. 前 言
贵阳市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剥蚀丘陵与盆地、谷地、洼地相间,相对高差100~200米;全市人口约432万人,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等六城区的面积为2414.81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30%。“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17.51亿元,年均增长24.3%,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其中,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21.8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9.31 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10.6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3%、30.2%、47.7%[1]。“十二五”期间,贵阳市计划力争四年、确保五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番,年均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实现年均增长30%,包含全面完成“三环十六射线”道路网、市域快速铁路、轻轨1、2号线和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成片改造工程等。
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贵阳市同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城市一样,源于土木建筑工程施工、旧建筑拆除、公路新建、道路改造、房屋装修等的建筑垃圾的排放与日俱增。2010年,贵阳市房屋施工面积3984.52×104m2,比上年增长28.8%。按照每新建1×104m2的建筑排放建筑垃圾约500~600×103Kg估算[2,3],贵阳市2010年仅房屋施工就产生建筑垃圾199×107~239×107Kg,日均建筑垃圾产量为5450~6630×103Kg。而贵阳市2007年日均建筑垃圾产量为4275×103Kg [4],建筑垃圾年均增长率达到9.2%~18.4%。从现场调研的情况看,贵阳市的建筑垃圾基本做到了运输报批、运输车辆密闭、按照批准的时间、线路和地点运输和倾倒。但建筑垃圾大多无约束排放、混合收集,再临时堆放于施工工地,甚至混入了生活垃圾,然后运到近郊、农村的大坑、山谷、低洼地带等做简单填埋,还有部分用于建筑工程标高回填(场地平整)和道路路基回填。贵阳市域内没有专门的规模化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再生利用加工厂。
这些堆存于郊外沟谷和洼地的建筑垃圾,不仅污染大气环境、地下水源、土壤和农作物,而且形成垃圾包围城市的恶劣环境,反过来影响民众生活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垃圾中的有机物变质后散发出大量有害气体进入大气,妨碍植被生长,破坏臭氧层;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还会降低泄洪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垃圾中含有大量病菌和寄生虫卵等,处理不当会造成疾病的传播,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如何管理好、利用好建筑垃圾,就成为贵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2. 管理现状
目前,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建设、交警、环保、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场的行政许可审核, 以及监督落实和查处建筑垃圾抛撒、偷倒、乱倒等行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建筑市场和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到城管部门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处置手续和签订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并对相应的违规行为给予处罚;交警部门主要配合城管部门对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密闭运输、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实施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征收固体废弃物的超标排污费等;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方案的审查、选址、定点等。
由于贵阳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居民对建筑垃圾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认识还很不够,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扶持、奖惩、考核等政策性措施还需要制定和完善,未来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因此,这种分块管理的方式,相关部门不易形成合力,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效率低下。
3. 构建利益驱动机制
自2006年起,贵阳市自加压力,申报并获批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2009年、2010年又被分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和“国家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城市”。而这些建设目标的考核指标或测评体系中,基本上都涉及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与综合利用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等。但目前贵阳市建筑垃圾的排放和利用现状,同考核指标或测评体系存在差距。那么,如何改变目前的现状呢?
笔者认为,在理清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主体的基础上,成立政府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部门,并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付费;谁投资、谁收益;谁利用、补偿谁”的原则,明确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规范现有政府部门的激励措施和效力范围,形成联动激励制度,同时借助利益杠杆和市场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驱动机制(见图1)。
从利益驱动机制图中看出,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涉及的利益主体有政府及其相关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推动者)、工程建设单位(既是建筑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的主要使用者)、研发单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者)、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主要竞争者——天然砂石料生产企业、社会公众(既可能是建筑垃圾的受害者、也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受益者)。
为使利益驱动机制有效运转,建议在贵阳市人民政府及建筑垃圾综合管理部门的主导下,在经济杠杆和市场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以下五方面对策的制定与实施,使工程建设单位、研发单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主要竞争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使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与堆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产品与设备的研发、再生产品生产、销售与利用、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及其竞争者的管理等利益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共同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最终维护自身及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
3.1 第一,向建设单位征收建筑垃圾排放费,并对建筑垃圾排放少、利用好的企业,给予减免征收或先收后返或适当奖励。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应对其投资建设并为实现投资目的而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此,建议按照“排污费高于治污成本”的原则,向建设单位征收建筑垃圾排放费,并提高现行建筑垃圾排放费的征收标准,对超额排放的企业还应超额征收。同时,建设单位又是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的利用者,是“谁利用、补偿谁”原则的受益者。对建筑垃圾排放少、利用好的企业,政府应给予减免征收或先收后返或适当奖励。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建筑垃圾的排放成本,有利于抑制建筑垃圾的随意排放,使“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的思想能变成现实;另一方面,促进建设单位优先选择建筑垃圾源头控制理念强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单位,以及聘请强有力的监理单位来督促施工单位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利用建筑垃圾及其再生产品,主动地、积极地管理建筑垃圾,以充分发挥并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建筑垃圾排放费应由政府部门严格征管,专款专用。所收费用的一部分用于补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一部分用于补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企业。
3.2 第二,综合采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等政策,积极扶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理应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政府扶持制度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合理化的指导思想,综合采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用地用电优惠等措施,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弃土、废砖、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生产再生砖、商品骨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等,以降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利可图,从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筑垃圾治理领域。
3.3 第三,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并采用政府补贴方式,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质量、耐久性存在顾虑。为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除政府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外,建议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政府采购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并强制使用不低于30%~50%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为社会企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供示范,引导社会企业绿色消费;对社会投资项目,建议政府以递增性财政补贴的方式(即按建筑面积计算,使用比例越高,补贴标准越高),降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成本。另外,在绿色建筑标志认证中规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最低使用量,引导建设单位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3.4 第四,向开采山体生产砂石料的企业征收资源管理费。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开采山体生产砂石料的企业比比皆是。若政府部门向这些企业征收资源管理费,则将提高天然砂石料的生产成本。这样,既可间接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比较优势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又可限制人工砂石料的开采,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城市建设、社会进步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5 第五,加大科研投入和采取专项奖励措施,鼓励科研单位积极研发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科学研究是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尽管国内少数城市综和利用建筑垃圾的技术比较成熟,利用方式也多种多样,但对于尚处起步阶段的贵阳市,由于人们的认识还很不够,减量化、资源化技术的推广不会一帆风顺。除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不畅通、激励政策需要建立与完善等原因外,国内已有的建筑垃圾利用技术的经济效益差、产业化水平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国内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混凝土,其成本就比利用天然骨料生产的混凝土高。因此,建议贵阳市立足长远,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因地制宜地研发经济、高效、规模化利用建筑垃圾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不断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制定专项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攻关,解决企业自身的垃圾处理问题,并对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给予奖励。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制定并落实以上五条对策,使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驱动机制高效运转,政府责无旁贷,并且宜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通过专设的建筑垃圾综合协调管理部门的强力推动才能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成效显著的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的河北邯郸市、刑台市、河南许昌市等城市,以及遭受“5·12汶川大地震”的四川省都江堰市,在震后短短的四个月就建成了年处理建筑垃圾40万吨的再生建材生产线,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又升级为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的科技示范工程,无一不是在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实现的。
4. 总之
贵阳市建筑垃圾排放与日俱增,垃圾包围城市造成的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综合利用已迫在眉捷。然而,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又更多体现环境效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的管理部门多、利益主体多、起步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多,它不是简单的几个技术问题。它需要在理清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利益主体的基础上,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高效的建筑垃圾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驱动机制,借助利益杠杆和市场力量,促进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研发单位、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社会公众等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事业。若能如此,贵阳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事业才可能后来居上。
参考文献
[1] 2010年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http://tjj.gygov.gov.cn.
[2] 周文娟,陈家珑,路宏波. 我国建筑废物处理利用问题与任务研究[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0,28(3):37~40.
[3] 吴志勇.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J]建筑,2009(16):97~98.
[4] 吕剑明,徐建军,等.贵阳市城市垃圾现状分析及其利用[J]. 环境卫生工程,2009,17(5):40~43.
[基金项目]贵州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黔科合体R字[2010] 2018号).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8-02-798
[作者简介] 陈昌礼(1966-),男,职称:高级工程师,教授,副院长,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混凝土材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