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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瑶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制度面临新的现实挑战。本文主要就民族干部的数量问题、瑶族教师的队伍建设问题以及瑶族习惯法与现行法律矛盾的问题,提出思考与看法:在瑶族地区的干部选拔方面,民族因素要逐步让位于人力资本;在教师招聘方面,要优先考虑懂瑶族语言的人才;在习惯法方面,要保持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