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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缙云县标准农田279个样点野外调查与土壤肥力指标检测,按照《浙江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进行分等定级,代表面积8 543 hm2,其中一等田220.6 hm2,占2.6%;二等田6 024.7 hm2,占70.5%;三等田2297.7 hm2,占26.9%。根据标准农田质量现状,提出提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