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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在银行卡被伪造盗刷交易情形下,银行由于未尽到负有审查银行卡真伪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持卡人若存在过失相抵的情形,可以据此减轻或者免除银行的赔偿责任。同时根据利益衡量理论,发卡行应当就是否存在第三人伪造盗刷银行卡承担举证责任;持卡人应当就是否妥善保管交易密码承担举证责任。案号一审:(2015)南市民四初180号二审:(2016)桂民终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