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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审计署先后组织部分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和地方审计机关开展了四次土地审计,分别是2002年组织特派办对济南、深圳、鞍山三个城市的国土专项资金的试点审计,2003年组织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对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试点审计,2007年组织特派办对7个省、4个直辖市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及7个省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审计调查,2009年组织特派办对11个省土地资源的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