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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根据中央文件和上级国土部门的精神,规划到2010年,控制耕地减少量为21.3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4.8万亩,退耕还林5.4万亩,灾毁耕地1.1万亩),开发补充耕地25.2万亩,净增耕地3.9万亩,努力实现"造大于用"的目标.温州市山区土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7.8%,山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全市山区荒山荒坡可以开发成耕地的面积为20万亩,可以开发为园地等种植经济作物的面积约100-200万亩,足见其潜力之大.可以说,温州市山区的后备土地资源,是全市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